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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漢半年赴港53趟 自述水客經歷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4-26]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香港奶粉沒限購前,張某就是往來香港和內地之間的「水客」。每次從香港回來,他會帶4~6罐奶粉,或順便捎上兩袋紙尿褲,每次能賺幾百元,生意非常紅火。

可是,張某並不是深圳人,按理不能在深圳和香港之間多次往返,他靠什麼頻繁去香港帶貨呢?

據錢江晚報報道,原來,張某偽造身份,在浙江樂清申領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多次有效往返香港的商務簽注,半年內去了53趟。

前天,這個24歲的年輕人在法庭上受審。樂清法院一審判決張某犯偷越邊境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八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找樂清中介辦了假簽注

他當起了「水客」

張某2011年大專畢業,跑到深圳想闖一闖。一段時間過去了,工作還沒找到,倒是瞄到了一條來錢的「捷徑」——因為深圳和香港很近,他發現很多人倚仗這個優勢幫人代購奶粉賺錢。

他也想幹這門叫「水客」的行當,可是他並不是深圳戶籍居民,一年只能往返香港兩次。難道要眼睜睜看著別人賺錢嗎?

後來,他從別的「水客」那裡打聽到,如果能辦出香港商務簽注,就可以多次往返內地與香港。

很快,張某在網上找到了一個樂清的中介。

在樂清,有個姓吳的人(已另案處理),他也早就看到了「水客」這個商機。只不過和張某不同的人,他並沒打算自己當「水客」,而是註冊了樂清市某電子有限公司,專門給那些想當「水客」無門的人,提供辦商務簽注所需的材料。

網上的中介和張某談好,以3千元人民幣的價格辦理三個月內多次往返香港的商務簽注。

2011年,張某從深圳來到樂清的出入境受理大廳。他在中介的安排下認識了吳某,並在他的幫助下,以樂清市某電子有限公司員工的名義,騙取並申領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多次有效往返香港的商務簽注。

就這樣,張某以「樂清商人」的身份重回深圳,開始頻繁往返於深圳與香港。

張某自述「水客」經歷

半年跑53趟「不算多」

昨天,張某向記者講述了一些當「水客」的經歷。言語間,他很是謹慎。

他說自己膽小,再加上拿的是假商務簽,所以比起專業的「水客」,他這種半年跑53趟的並不算多。

我不是職業水客,限購前一次也只帶4∼6罐。一般早上出門到香港,聯繫上商家,接著帶回奶粉回深圳。帶回來的奶粉一般賣給親戚朋友,有些網上需要,我也賣。

我賺的錢不多,只能維持生活。那些專業的,一次能帶回10多罐奶粉(限購前),月收入六七千,生意很好。

內地人以前比較喜歡美贊臣、雅培等進口奶粉,現在對一些德國品牌的奶粉也有研究,比如愛他美,喜寶等。有時候,內地進口奶粉緊缺,一些香港、深圳的「水客」一天就能往返10多次。

在一些口岸,每天都在上演「貓鼠遊戲」。嚴的時候我們就休息,等松的時候再出來。有時候,我也會跟著一些職業水客走,可能自己來往次數不多,在口岸也算新面孔,被查的可能性較低。

或許水客的身份和案子無關,張某不願意和法官多說內幕。

記者瞭解到,水客有紀律嚴明的組織,對陌生人的盤問非常謹慎。如果試圖以「貨源人」的身份搭訕,得到的答覆多是「我不懂」或者「我們買奶粉都是給自己小孩吃的」。

港澳通行證上已經蓋滿了通行章

第一次辦理的假商務簽到期後,2011年8月,張某又重新辦理了一次3個月多次往返香港的簽注。

先後加起來半年多時間,張某的港澳通行證上已經蓋滿了戳,往返於香港和深圳之間多達53次。

樂清法院認為,張某違反邊境管理法規,隱瞞真實身份騙取港澳通行證及商務簽注,多次出入邊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偷越邊境罪。鑒於其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系初犯,認罪態度較好,具有悔罪表現,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張某覺得,自己已經有了這個案底,以後想再做「水客」也就不太可能了。他說,他打算做點小買賣。

      責任編輯: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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