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自今年5月1日起,從中央到地方一批法律法規開始實施。從1985年啟動該項立法工作算起,到2012年終獲通過,《精神衛生法》整整走過了27個年頭,終於在今年5月1日將正式施行。《精神衛生法》明確了非自願醫療的概念、標準和程序等,不少媒體稱之為「被精神病」的終結。
據人民網報道,以政府令形式公佈的《西安市行政程序規定》,2013年5月1日起將在西安市正式實施,這部旨在規範政府行政執法活動、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的政府規章,因「偷拍竊聽取得證據無效」、「執法人員無證可被當事人拒絕執法」等新規定,備受市民關注。
中央
《精神衛生法》5月1日起實施 精神障礙患者住院須自願
適用對象是嚴重精神障礙者
確診一名住院病人,需經過兩道程序:門診醫生確診;住院前再由經治醫生複診。承擔責任的應該是最終給出確診結論的經治醫生
11年前的一個中午,知名行為藝術家楊志超為了完成體驗、觀察精神病醫院的行為藝術,主動來到一家精神病醫院。醫生在聽完楊長期不上班和曾經自殺等經歷後,毫不懷疑地將他列入精神病人的行列,病症是「抑鬱症」。從確診到被安排入院,歷時不足2小時。
「以往精神病院的強制收治沒有門檻,輕微精神病人都可以被收治。」黃雪濤介紹,即將實施的《精神衛生法》規定,非自願住院治療的前提,是就診者患有嚴重精神障礙。
黃雪濤舉了一個例子。一個月前,劉某因懷疑妻子王女士有外遇,與其發生激烈爭吵,並動手打她。王女士於是打電話給某精神病醫院急診科。該院隨即派護工將劉某強制綁進醫院封閉病房,住院治療,並強制他服用抗精神病藥物。近日,劉某病情緩解出院,立刻將該精神病院告上法院。
「本案劉某入院時,醫院沒有確診他是否患有嚴重精神障礙,強制其住院治療缺乏法律依據。」黃雪濤說。
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精神衛生中心常務副主任馬弘介紹,精神衛生法所稱的「嚴重精神障礙」,包括精神分裂症、妄想性障礙(偏執性精神病)、癲癇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障礙、雙向情感障礙、精神發育遲滯等6種精神障礙。
應採取「無害則無非自願」標準
對於危險指向自身的嚴重精神障礙者,決定其非自願住院治療的主體是監護人。在法律上,危害他人的嚴重精神障礙者的非自願住院治療決定權交給醫院
最近兩個月,張斌發現妻子王媛疑神疑鬼,總認為同事背後說她壞話、要害她,夜間睡眠差,於是送她到某醫院精神科檢查。醫生會診後確診王媛患有精神分裂症,張斌即在知情同意書上簽字,王媛遂被醫院收入精神科封閉病房。治療一個月出院後,王媛將醫院告上法院,要求賠償。
北京大學第六醫院副院長唐宏宇介紹,我國非自願住院的比例明顯高於發達國家,曾高達70%以上。精神衛生法頒布前,一旦患者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等嚴重精神障礙,如果患者不願在門診治療,或在門診治療存在風險,且有足夠經濟來源,此時一般不需要徵求患者同意,只需家屬或監護人簽署知情同意書即可強制患者入封閉式精神病院。住院期間,醫生同樣不需要徵求患者同意,就可以強制患者食用精神類藥物。
國家質檢總局發佈《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自5月1日起實施
日前,國家質檢總局官網發佈公告稱,《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自5月1日起實施,進口乳品標籤上標注獲得國外獎項、榮譽、認證標誌等內容,應提供經外交途徑確認的有關證明文件,這意味著今後那部分「吹水」的洋奶粉將不能再信口開河。
奶粉商隨口「吹水」真相成謎
根據質檢總局日前在其官網發佈關於實施《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的公告,「外交途徑確認是指經我國駐外使領館或外國駐中國使領館確認」。
業內人士認為,質檢總局之所以設立如此嚴格的官方把關門檻,是因為一些「出身不正」的洋奶粉普遍存在「吹水」成分。「一些在國外市場根本見不到的品牌,來到國內都聲稱自己是國際知名品牌,得過這個那個獎,其實都是欺騙消費者的。」
近日,記者在市內一家大型超市裡的奶粉專櫃看到,不少洋奶粉為顯示其品質優良,普遍在外包裝上突出標注「原裝進口」或各種食品類認證信息。以一款宣稱澳大利亞原裝進口的嬰幼兒奶粉為例,外包裝上宣稱獲得認證有:「原產地澳大利亞」、「歐盟有機食品」、「澳大利亞農牧林業局健康證明」、「澳新食品標準局食品標準法典(FSC)」、「澳大利亞檢驗檢疫局出口商品指令(PGGO)和加工出口管制食品命令(PFO)」等多達近十個。
新《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5月1日起實施
從今年5月1日起,我國將實行新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屆時將根據機動車使用和安全技術、排放檢驗狀況,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昨日,市車管所就新規的主要變化內容進行瞭解讀。
「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機動車應當強制報廢。」
解讀:之前國家沒有相關規定,致使部分長期未參加安全技術檢驗的車輛流失在社會上,極易造成安全隱患。
「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註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至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註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解讀:部分海關監管的進口車輛或汽車企業長期庫存車輛等均可能存在超過2年才辦理上牌的情況。這部分車輛安全狀況有可能發生變化,所以超過2年未辦理註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更加符合從嚴要求。
「營運載客汽車與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性質相互轉換的,按照營運載客汽車的規定報廢。」
解讀:比如,已使用5年的出租車使用性質變更為非營運汽車後,該車使用年限並不是和其他自用轎車一樣為無限期使用,而是只能夠按出租汽車使用年限8年規定,繼續使用3年。
商務部發佈《舊電器電子產品流通管理辦法》
商務部今年三月發佈《舊電器電子產品流通管理辦法》,規定經營者應提供不少於3個月的免費包修服務,舊電器電子產品仍在三包有效期內的,經營者應依法履行三包責任。《管理辦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
舊電器電子產品流通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對舊電器電子產品流通的管理,促進資源綜合利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舊電器電子產品,是指已進入消費領域,仍保持全部或者部分原有使用價值的電器電子產品。包括製冷空調器具、清潔器具、廚房器具、通風器具、取暖熨燙器具、個人護理器具、保健器具、娛樂器具等電器產品和音像娛樂類、信息技術類等電子產品。
本辦法所稱舊電器電子產品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是指從事舊電器電子產品收購或銷售活動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舊電器電子產品流通,是指經營者收購和銷售舊電器電子產品的活動。
第四條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從事經營活動,遵循誠實、守信、公平、公開的原則。
北京
北京將施行最嚴格的濕地保護管理制度《北京市濕地保護條例》5月1日起實施
北京將施行最嚴格的濕地保護管理制度,未經批准擅自開墾、佔用濕地或者改變濕地用途的,不但要按期恢復濕地原貌,還要按每平方米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被處以罰款,這是記者從《北京市濕地保護條例》)宣傳貫徹大會上瞭解到的。
濕地是地球三大生態系統之一,對人類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態功能和作用。北京現存的濕地面積較少,而且受現代城市快速發展的影響很大,濕地保護作為一項社會公益事業,受到越來越多市民的關心和關注。《北京市濕地保護條例》於2012年12月27日,經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13年5月1日正式施行,使濕地保護管理工作走向規範化、法制化的軌道,為建設美麗北京,服務首都科學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市園林綠化局將通過電視、報紙、廣播等形式開展《條例》的宣傳工作,讓廣大市民瞭解、認識濕地以及濕地保護知識,檢查督促《條例》的實施情況等。市園林綠化局呼籲廣大市民,保護濕地是「實踐生態文明,建設美麗北京」的重要途徑,是保護地球家園和可持續發展的未來所在,希望廣大市民關心、愛護濕地資源,自覺監督舉報違反濕地保護法律法規和破壞濕地的行為,讓北京的天更藍、地更綠、水更淨。
這次會議由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副局長高士武主持,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局長鄧乃平、市人大常委會農村辦公室副主任楊瑞、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李富瑩同志就《條例》發表講話。市公園管理中心主管領導、各區縣園林綠化局主要領導、濕地保護工作主管領導、主管科室負責人、區縣園林綠化服務中心主要領導、濕地公園主要領導及市園林局相關處室領導約100餘人參加了此次會議。
北京保健食品企業標準備案 5月1日起試行
為規範保健食品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衛生部《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辦法》和《北京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了《北京市保健食品企業標準備案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本辦法」),自2013年5月1日起實施。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告訴北京商報記者:「這是我局制定的第一個有關北京市保健食品企業標準的備案方法,食品安全和保健品安全是兩個概念,食品安全企業標準由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監管,而保健食品企業標準監管由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
據瞭解,本辦法所稱保健食品,是指取得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的食品。本辦法所稱保健食品企業標準是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條而制定的企業標準。企業標準是產品質量安全的技術保障,是生產企業組織生產經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監督執法的重要依據。
山西
山西省事業單位崗位績效考核新規公佈5月1日起實施
4月22日,山西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績效考核暫行辦法》,5月1日起實施。實施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結果將作為其發放績效工資、續聘、解聘、獎勵、晉陞、培訓、調整崗位的主要依據,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降聘、解除聘用合同。
考核德能勤績廉5個方面
除參照公務員法進行人事管理和轉制為企業的工作人員,各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都將按該辦法進行考核。考核對像為事業單位所有在冊正式工作人員,包括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
新規中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5個方面,重點是工作績效。德,主要考核遵紀守法情況以及在政治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現;能,主要考核履行崗位職責能力、業務水平以及管理水平、業務技術的提高、知識更新等情況;勤,主要考核公益服務意識、工作責任心、勤奮敬業精神和工作態度等方面的情況;績,主要考核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所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以及服務對象的滿意度;廉,主要考核廉潔從業方面的表現。
平時考核是基礎
根據新規定,各事業單位將圍繞考核內容,分別制定符合崗位實際需要、明確具體的量化考核標準,考核一般採取百分制的辦法。確實不能量化的,採取定性表述的方式。不同崗位的工作人員在業務水平和工作業績方面應有不同的要求。
廣東
《廣東省海上搜尋救助工作規定》5月1日起正式實施
記者4月26日從廣東海事局獲悉,新修改的《廣東省海上搜尋救助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於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規進一步明確了海上搜救工作的機構和職責,細化了救助行動,建立了保障體系,完善了合作機制,強化了法律責任,同時還規定廣東省內河水域搜尋救助工作可以依照本新《規定》執行。將進一步提高廣東海上科學搜救水平和搜救成功率,提升科學搜救決策能力,促進廣東水上搜救工作邁向法制化、專業化和科學化的進程。
據廣東省海上搜救中心常務副主任、廣東海事局梁建偉局長介紹,海上搜尋救助是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避免和減輕海難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保障。隨著廣東經濟社會的發展,原《規定》中的很多內容已經不能適應當前海上搜尋救助工作的需要,嚴重影響了工作的正常開展。因此,必須對原《規定》進行修訂。這次《規定》的修訂是對多年來我省海上搜救工作經驗的總結,既繼承了原《規定》的成功經驗,也按照與時俱進的要求,進行了制度創新,也充分考慮了廣東當前的具體實際情況,針對性和操作性比較強。
據瞭解,新的《規定》,明確了各級人民政府在海上搜救工作中的領導職責,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安排海上搜尋救助應急保障資金和演習、培訓等專項資金,並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各級人民政府應將海上搜救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海上搜尋救助體系和應急反應機制,提高海上搜尋救助能力。同時,鼓勵和扶持有關單位建立各種形式的海上搜尋救助隊伍,建立海上搜尋救助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庫,建立和完善專業化的海上搜尋救助保障機制。
深圳市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試行 不得斷水斷電斷氣非法逼遷
《深圳市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試行)》(下稱《辦法》)將於5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規定,未經申報違法建築不予補償,在拆遷過程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規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
因公征地不得委託開發商
深圳此次出台的這部《辦法》,是為落實國務院於2011年初發佈《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而出台的地方細則,適用對象是深圳區域內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實施房屋徵收以及給予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補償的活動。
《辦法》中規定,深圳市土地整備機構負責組織實施由市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區政府依法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其中本轄區內設置有新區管理機構的,區政府應當另行確定新區房屋徵收部門。
在涉及公共利益而實施房屋徵收時,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建設單位和以營利為目的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物業管理公司等法人和其他組織,均不得接受委託成為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也不得與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存在投(出)資、被投(出)資的關係。
青海
青海5月1日起實施城鎮職工大病保險制度
記者從青海省醫療衛生改革辦公室獲悉,青海省將於5月1日起實施城鎮職工大病保險制度,這是青海省在實施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全覆蓋的基礎上,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的又一新舉措。自5月1日起,青海省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年人均籌資標準為60元,個人自付部分達到7000元的全部納入大病保險,自負醫療費超過起付標準以上部分報銷比例達到85%。
記者從青海省醫療衛生改革辦公室獲悉,青海省將於5月1日起實施城鎮職工大病保險制度,這是青海省在實施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全覆蓋的基礎上,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的又一新舉措。
自5月1日起,青海省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年人均籌資標準為60元,個人自付部分達到7000元的全部納入大病保險,自負醫療費超過起付標準以上部分報銷比例達到85%。
青海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醫療保險處副處長東珠旺智介紹,青海實施醫改以來,城鄉居民大病患者住院費用實際報銷比例達到80%,大病醫療費用負擔有效減輕。在此基礎上,青海省決定推出城鎮職工大病保險制度,進一步減輕城鎮職工醫保人員的高額醫療費用負擔,防止因病致貧的問題發生。
陝西
《西安市行政程序規定》偷拍竊聽取證一律無效 5月1日起施行
以政府令形式公佈的《西安市行政程序規定》,2013年5月1日起將在全市正式實施,這部旨在規範政府行政執法活動、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的政府規章,因「偷拍竊聽取得證據無效」、「執法人員無證可被當事人拒絕執法」等新規定,從起草之初就備受市民關注。
對行政程序統一立法
在15個副省級城市中尚屬首例
「以前,我國多數城市行政程序方面的立法都不健全,缺乏統一的行政程序規定。這也逐漸成為影響依法行政的一個瓶頸。西安市法制辦參與起草該《規定》的工作人員呂斌介紹說,我市對行政程序進行統一立法,填補了這方面的空白,對細化程序規則、推動依法行政是一個突破,這在全國15個副省級城市中尚屬首例。
記者瞭解到,《規定》分六章,具體包括總則、行政處理程序、特別行政程序、重大行政決策程序、附則等,共計142條具體規定。
呂斌告訴記者,該《規定》從2010年列入我市立法計劃開始起草、修訂後,法制辦前後共收到市民提出的意見建議60餘條。從意見梳理的情況看,主要集中在:加大行政公開,防止暗箱操作;加強公正執法,完善調查取證方式,防止辦關係案、人情案;健全聽證規則,防止聽證走過場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