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青島網友@青島小小市民 在網上發帖稱,青島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兼政府口岸辦公室主任盧新民,在09年以其女兒盧璐的名義購買了青島市嶗山路18號錦繡花園的26號別墅,購買價為2000萬。目前,盧新民把原房屋拆掉重建,重建面積達到3200平方米。
成都全搜索新聞網 4月27日報道,青島市委宣傳部有關人士向記者否認了上述傳言。
@青島小小市民 在原帖中提及該別墅購買時間為2009年。成都全搜索新聞網記者瞭解到,當時盧新民為青島市政府副秘書長。而在2012年1月21日,青島市政府免去了盧新民的青島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青島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主任職務。
青島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王溱告訴成都全搜索新聞網記者:「盧新民現在應該已經退休,沒有繼續任職。」
今日下午,青島市委宣傳部網絡辦負責人告訴成都全搜索新聞網記者:「剛剛我們致電市政府辦公廳,他們跟我們講今天已經調查核實了這個事,《網曝原青島市政府副秘書長盧新民違規建造豪華別墅》所述內容虛假,為不實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