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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改革邁步 虛擬運營商解封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5-21]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在國外早已成熟的虛擬運營商很快就將在國內出現。業內企盼已久的《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方案》日前經工信部簽批正式發佈。這意味著內地將正式引入虛擬運營商,民營企業可以通過租用基礎電信運營商的網絡向消費者提供基礎電信服務。

向民資開閘

據國際金融報報道,所謂移動通信轉售業務,工信部在《試點方案》中明確規定:移動通信轉售業務是指從擁有移動網絡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處購買移動通信服務,重新包裝成自有品牌並銷售給最終用戶的移動通信服務。

工信部表示,獲得試點批文的轉售企業可以從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處購買移動通信服務,重新包裝服務內容,以自有品牌開展包括移動話音業務、短信/彩信業務、移動數據業務等在內的移動通信業務。

不過,申請虛擬運營商資格還是有一定門檻。《試點方案》規定,申請者必須為民企,其民間資本占公司資本比例不低於50%,且單一最大股東是民間資本的公司(不含外商及台港澳商投資,境內民營企業境外上市的,其外資股權比例應低於10%且單一最大股東為中方投資者)。

渠道商佔先機

試點方案中對於牌照的數量並無上限規定,而只是規定在有轉售企業提出合作意向之日起4個月內,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與2家以上轉售企業簽署合作協議,並在試點受理期間與2家以上轉售企業開展合作。因此,最終會誕生的虛擬運營商數量仍是未知數。

據悉,目前已有數十家公司在爭取「虛擬運營商」牌照,包括與傳統運營商聯繫緊密的渠道代理商,如天音通信、蘇寧雲商、國美電器等。

業界普遍認為,受限於試點方案中提出的種種硬件條件,渠道類企業最有可能成為首批虛擬運營商。一方面,試點方案中列出了一系列硬性條件,包括必須有為客戶提供長期服務的能力,有專門的客服部門和客服人員;申請者要有與轉售業務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和營銷渠道、客服系統。這一要求恐怕會將一大半牌照申請者拒之門外。另一方面,從基礎運營商的角度來看,其必然尋找與自身在業務模式、區域覆蓋上存在互補的企業合作,一貫合作緊密的渠道商無疑是最佳互補選擇。

「虛擬運營商必須有客服,不能建網,業務管理、計費、營賬可建可不建,這些利好渠道企業快速開展業務。」電信專家付亮表示。

警防「卡脖子」

儘管如此,不少業內人士提醒,對於移動通信轉售業務仍應冷靜看待。

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是,民企申請虛擬運營牌照後,勢必在業務層面與三家基礎電信運營商展開直接競爭。對於虛擬運營商來說,其最大難題是如何處理好與基礎運營商的關係。由於虛擬運營商需要租用三大運營商的網絡管道資源,價格或許將受其牽制,而在零售業務上,虛擬運營商與基礎運營商又屬於競爭關係。因此,前者隨時可能被後者卡住脖子。

對此,工信部表示,轉售企業與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只是競爭的關係,更是合作的關係,希望雙方在試點過程中逐步探索合作共贏的模式,共同將移動通信市場這塊「蛋糕」做大。

此外,對於虛擬運營商的數量,分析人士建議應該謹慎。如果一窩蜂地給十幾個甚至幾十個企業發出虛擬運營商的牌照,對行業生態未必是好事,有可能重蹈其他行業的覆轍,眾多商家將再度開打價格戰,而無暇專注於商業模式的創新與服務質量的提升。

      責任編輯:馨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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