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廣東省佛山市中級法院24日對備受關注的以老鄉為紐帶,稱霸染指「黃、賭、毒、槍」,主要針對外來工作案的秦丕波等48名被告人涉黑案件進行二審宣判,裁定駁回秦丕波等26人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
據中新網報道,去年12月25日,佛山市南海區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開設賭場等8項罪名判處「黑老大」秦丕波有期徒刑24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全部個人財產。其他黑團伙成員被判有期徒刑15年6個月至1年3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其中秦妻魯雲英被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宣判後,秦丕波等26名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佛山中級法院受理後查明,秦丕波於2003年開始先後網羅一批社會閒散人員,逐步形成以其為首腦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和殘害民眾。2006年以來,秦丕波團伙先後在南海區松崗等地,替他人看管老虎機、開設近二十個地下賭場。
佛山中級法院稱,通過看護賭場等途徑完成初步原始積累後,秦丕波不斷拓展業務範圍,以暴力向當地11家主要由四川老鄉經營的川、湘菜館以及超市、士多店,強制推銷山城和力加等品牌外地啤酒;與此同時,他還攜手下馬仔迫使當地兩家娛樂場所的股東先後退出,逐步控制住這兩家娛樂場後容留他人吸毒、聚賭和賣淫。
佛山中級法院認為,該案犯罪組織完全具備刑法所規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應當同時具備的特徵等,對秦丕波及辯護人提出沒有組織領導黑社會、部分受害人表示諒解請求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不予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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