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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李嘉誠兒子也可申請安居房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5-26]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日前,深圳916套公租房轉為經適房引發熱議。按照規定,從2012年2月開始,飽受爭議的經濟適用房將退出保障房的歷史舞台。而最後一批經適房是否能真正分配給低收入人群,目前尚未可知。

據华夏时报報道,深圳未來的保障房分配門檻將進一步降低,經適房也將全部過渡到安居型商品房,且不再與收入掛鉤。

業內人士認為,要杜絕有錢人購買保障房,關鍵在於從制度上去除保障房的投資屬性,讓其回歸居住屬性。

保障房轉租為售

深圳史上最大規模的公租房配租工作目前正在進行,9416套房源中,面向戶籍無房家庭的社會群體為3709套,而面向人才安居擴大試點企業及市屬機關事業單位人才的達5707套,占比近六成,但最終在申請人群中,88%為社會群體,而人才房卻遇冷。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在滿足符合條件的兩房一廳人才群體申請人需求的基礎上,將剩餘的兩房一廳房源配置給社會群體,將更有利於發揮保障性住房的作用。

因此5月16日公佈的調整計劃是,將安排916套公租房改為經適房配售,當中的116套原為面向社會群體公開配租,800套為面向人才群體,調整後,擬配售的經適房房源將從原定的1811套變成2727套。

公租房為何突然轉為經適房,新增的916套房源又將分配給誰?儘管深圳市住建局表示,將全部面向低收入家庭人群,每一套經適房都會做到陽光分配,也歡迎社會監督。但過去開著奔馳寶馬住經適房的亂象,讓不少人擔憂關係戶會抓住最後一次機會,冒領經適房名額。

2012年2月出台的《廣東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方案》明確規定,公租房只租不售,除已批准立項的項目外,暫停新建經濟適用住房,將其供應對像納入公租房供應範圍。因此按照原計劃,1811套經適房是深圳最後一次配售,飽受詬病的經適房將退出深圳歷史舞台。

深圳市住建局房改處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此次調整是出於在2009年進行摸底調查後,有部分低收入人群符合條件,但尚未分到房子,提出想要經適房,因此政府決定拿出部分公租房滿足他們的購房需求,因為保障房目標很明確,首先是保障低收入群體,其次是人才。

「廣東省出了文件不再建經適房,深圳也要響應,但尾巴怎麼割,還需要時間,穩妥地解決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只能逐步取消經適房,過渡到安居房。」上述深圳市住建局房改處負責人說,2009年以前的低收入人群是應保盡保,此次2700多套經適房,基本上能夠解決深圳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如果還不夠,再另外想辦法。

深圳市綜合開發研究院主任宋丁認為,經適房是應該消失的保障房品種,深圳的安居房也有部分是面向低收入人群,只是會向人才做傾斜,但地方政府在財政可支撐的前提下,應該做到公平,用房子來平衡貧富差距。

申請不再與收入掛鉤

據瞭解,未來深圳的保障房供應品種只有兩類,即公租房和安居型商品房,而此前分為廉租房、公租房、經適房和安居商品房四類。

與經適房需考核申請人家庭收入、財產等經濟條件不同,安居房不再與收入掛鉤,申請人只需滿足本市無房戶籍,連續繳納社保三年以上,單身人士為35歲以上等條件,而排序先後以戶籍入深或繳納社保的最早時間為標準。

上述深圳市住建局房改處負責人告訴記者,不與收入掛鉤,是想全社會人群都能享受有房住的機會,降低申請門檻和標準,盡量滿足無房戶的居住需求,通過縮減房屋面積,限制轉讓,來達到公平原則。

「李嘉誠的兒子也可以申請安居房,只要他滿足基本條件,但我想他不會來住。」該負責人表示,兩房的戶型均在65平米以下,舒適度有限,又不能隨意轉讓,一般有經濟條件的人不會來渾水摸魚。

2011年4月,《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出台,採用限房價、競地價,或限地價、競房價的方式,由開發商參與配建,與「限價房」類似。

「全部建為公租房,政府財力有限,拿不出錢來,企業也不願意開發,不可持續,而開發商對安居型商品房積極性比較高,利用社會資金可以持續下去。」上述深圳市住建局房改處負責人稱,通常安居房價格只有周邊商品房價格的一半,最高也不能超過70%。

在過去兩年間,深圳公開出讓了8塊安居型商品房用地,最低售價為4918元/平米(含裝修),中海布吉的閱景馨園、富通福永的永福苑在2012年公開發售,價格最高不超過7900元/平米(含裝修),由於價格低廉,兩盤均受到了社會群體的踴躍申報,2013年還將有兩個項目面市。

按照深圳有關要求,住建部門會聯合國土部門,每年在住房建設規劃實施計劃中,對全市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項目進行統籌,總量上配建不低於商品住房總建築面積30%的安居型商品房,面向人才供應的安居型商品房建築面積占安居型商品房總建築面積的比例不低於60%,這種方式也解決了保障房的持續供應來源。

深圳市住建局保障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過去經適房因為滿期五年可以轉讓,具備投資價值,所以有人造假申請,目前規定安居房滿十年可以轉讓,但政府正在研究滿期後,不能直接對外公開出售,必須由政府回購,再分配給無房戶,去除其投資的屬性,只具備居住功能後,自然無人會作假冒充。

宋丁認為,如何保證安居房確實分配給有需要的人,還需政策完善,過去經適房可入市交易的規則不能在安居房上重現,必須由政府回購,從而避免投資者低買高賣。

      責任編輯:賈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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