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來自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法院的最新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受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委託,5月30日,延平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宋斌斌姦殺幼女案進行公開宣判並執行死刑。
據新華網報道,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3月12日上午,被告人蘇斌斌在家中上網觀看色情視頻後,產生強姦鄰家僅8歲的女孩小雅(化名)的念頭,並預謀將小雅掐暈後再實施強姦。
當日午飯後,蘇斌斌以更換手機內存卡為由將小雅騙進自己的臥室,13時50分許,小雅欲離開去上學,蘇斌斌便掐住小雅的脖子並將其按倒在床上,待小雅停止掙扎後,即對小雅實施了姦淫。之後,蘇斌斌發現小雅已經死亡,便將小雅的屍體裝入編織袋內,藏匿於附近一柴火房內。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蘇斌斌採用暴力手段姦淫不滿14週歲的幼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蘇斌斌經預謀後,姦淫僅8歲的幼女並致其死亡,動機卑劣,情節特別惡劣,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懲處,遂予以核準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