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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十字會社監委又一成員被指臥底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6-06]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受到質疑的5個小時後,金錦萍通過紅會社監委官微進行回應,否認自己與紅會存在利益輸送,因為無論是擔任紅基會理事還是擔任紅會社監委委員,都以專家志願者身份參與。」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知名網絡爆料人周筱贇昨天又爆出「隱藏」在中國紅十字會社監委中第五位「臥底」北大副教授金錦萍,因為她還任中國紅基會理事。金錦萍昨天反駁稱,紅會與紅基會雖然有關聯,但屬於不同機構,「所以我不是臥底。」

昨天中午,網絡知名爆料人周筱贇再爆猛料稱,其發現了紅會社監委中第五位「臥底」,就是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院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錦萍。周筱贇質疑,金副教授目前正在擔任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第三屆理事會理事,任期5年,而中國紅基會是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的直屬機構。理事會是一個機構的最高權力機關,金錦萍既然是紅基會的理事,這就與紅會有直接利益關係,屬於直接利益關聯人,卻怎麼能加入與紅會沒有任何隸屬關係的社監委來獨立監督紅會?

就在受到網絡質疑的5個小時之後,金錦萍通過紅會社監委官微進行回應,否認自己與紅會存在利益輸送,因為無論是擔任紅基會理事還是擔任紅會社監委委員,都以專家志願者身份參與。記者昨天在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網站上的「機構介紹」中看到,中國紅會是中國紅基會的業務主管,是經民政部登記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紅基會理事有三大職能:參與基金會的領導工作;對基金會的重大決策有表決權;對基金會運作有建議權。以金錦萍的身份是否適合擔任紅會社監委委員,的確令人心生疑惑。

金錦萍昨天接受媒體採訪時稱:「我是中國紅基會第一屆社會監督員,但深知在同一個機構裡不能既是理事又是社會監督員,因此,2010年在我擔任中國紅基會不拿工資的理事之前,按照主動迴避的原則,就已經辭掉紅基會社會監督員一職。有人說紅會和紅基會是有關聯的,但我不這麼認為,因為它們屬於不同性質的機構,有獨立的法人,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機構。」另外,金錦萍認為,關聯關係的存在不一定會出現利益輸送,不能從委員個人與紅會之間存在關聯關係就進行有罪推定。她同時認為,網友太強調社監委委員與被監督方毫無關係是做不到的,他們首先要有專業條件,其次要關注這一領域,並且參與過紅十字公益事業。

新聞內存

另四位被質疑者

1.品牌中國產業聯盟秘書長 王永

被質疑內容:身為紅會社監委委員,給紅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頒獎,與紅會有利益輸送。

回應:給趙白鴿頒獎欠妥,但與紅會絕無利益輸送。

2.北師大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 王振耀

被質疑內容:壹基金通過紅會轉賬2000萬給王振耀創辦中國公益研究院。

回應:北師大中國公益研究院所從未拿過紅會任何款項。但對於承接紅會下屬單位項目一事沒有回應。

3.零點研究咨詢集團董事長 袁岳

被質疑內容:袁岳的零點公司承接紅會博愛家園評估項目。

回應:袁岳稱承接的是問卷設計和管理手冊,收費6萬。袁岳表示道歉並退回費用,改為義務支持。

4.北京紅十字藍天救援隊隊長 張勇

被質疑內容:北京市紅十字藍天救援隊系紅會主管的社團。去年張勇拿紅會工資。

回應:藍天救援隊是純公益組織,不隸屬於紅會系統,也不存在人事安排一說,更無利益往來。

      責任編輯:旌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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