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6月16日,新華社發文質疑東莞食藥監局遭綁架副局長馮沛森2000萬元房產的合法性。針對此事,東莞石碣鎮國土、規劃等部門聯合回應稱,馮沛森的房產所在地塊因為違規佔地建設曾被罰款,目前該地塊已取得合法的土地用地手續。
據羊城晚報報道,而作為宅基地用地,馮沛森將規劃報建時的住宅用途更改為商業用途(出租經營沐足),涉嫌更改土地規劃性質。對此,石碣國土、規劃等部門未給予回應。
東莞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由於馮沛森被綁架獲救後,至今仍下落不明,他自稱2000萬元房產來源的合法性暫時無法展開調查。
可能是向村小組購買的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石碣鎮劉屋新村興龍路,馮沛森的兩棟6層高樓房即位於此處,2樓以通道相連。其中一棟用作餐飲,另一棟則是紅玫瑰沐足的經營場所,但目前均已人去樓空。
隨後,記者來到劉屋村,據該村相關負責人介紹,90年代初期,為發展村裡經濟,不少村或小組轉賣部分宅基地獲得資金。馮沛森房產所在的地塊正是當時向村小組購買所得,但並未通過村委,因此無法提供相關資料。
住宅改商用合法性存疑
那麼,馮沛森是通過什麼方式,何時向誰購買2000萬元的房產地塊?據石碣鎮國土分局局長萬景良介紹,涉事的房產地塊由相鄰兩塊宅基地組成,分別為176.8平方米及358.1平方米。前者為馮沛森所有,後者為馮沛森妻子所有。
而事實上,兩地塊原本的面積只有273.5平方米,多出的部分(261.4平方米)是私人拓寬的佔地面積,接近一倍大小。
根據介紹得知,1993年5月,東莞本地人馮某基及徐某雄分別向石碣鎮劉屋村申請住宅用地,當年6月該鎮分別批出100m2及173.5m2宅基地給兩人,同時發放了建設用地許可證。但到了1999年,涉事的兩棟樓房建成後,申請人馮某基及徐某雄發現樓房的佔地面積超出了實際申報的建設用地面積,於是,2004年,兩人又提交了申請按照建好的樓房的佔地面積辦理用地手續。
而正是因為建房者「先斬後奏」,私自拓寬土地面積,因此,石碣國土分局對此行為作出了處罰,對於罰款數額,萬景良並未具體透露。但作出處罰之後就發放了土地使用證。
有了合法的用地手續後,2006年9月,馮某基又申請將其中一棟樓房變更為馮沛森所有。而羊城晚報記者又從石碣鎮規劃部門瞭解到,當時兩棟樓房均以住宅的用途報建,對於馮沛森將住宅用途擅自變更為商業用途(經營酒店及沐足閣),並未獲得該所的批准。
那麼,馮沛森將住宅用途擅自變更為商業用途,相關部門是否「視而不見」,存在監管不力?對此石碣鎮各部門均未予以回應。
被綁架副局長仍未上班
據東莞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稱,事發後,馮沛森仍未到單位上班。他自稱2000萬元房產來源的合法性暫時無法展開調查。
據馮沛森接受媒體採訪時稱,該處房產價值2000萬元,其中1700多萬元向銀行貸款而來。並稱自己沒什麼問題,不怕紀委調查。
針對馮沛森本人是否有違紀行為的問題。該負責人稱,按照相關規定公務員確實不允許經商,但名下物業是否可以租賃,「按我理解是沒問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