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陸豐「房爺」事件再起波瀾。陸豐市紀委5月14日晚宣佈對趙海濱黨政紀處分,並解除對趙海濱的「雙規」措施之後,前天,趙海濱高調接受廣東一家媒體採訪,稱自己冤枉,並稱自己名下並無一套房產,同時對關於他的多項指控,均予以否認。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陸豐市紀委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紀委對趙海濱案件的調查情況。通報稱,趙海濱存在多項違紀,並涉嫌經濟犯罪,案件已移交汕尾市公安局立案處理。在紀委通報的內容中,有多項內容與趙海濱接受媒體採訪時的說法不符合。
關鍵詞@「徹底查清」紀委調查結束,案件移交公安
趙海濱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記得,紀委向我宣佈雙規的那天,我說了一句話:「我是冤枉的。」我是在簽雙規決定書的時候說的,我服從組織,同意簽字。但我對他們說我是冤枉的,就是這麼簡單。
對於解除雙規的情形,他這樣稱:5月14日晚上8點左右,當時我在汕尾海豐檢察院的雙規點,正在看電視。陸豐市紀委書記林家和進來向我宣佈的。他說,雙規結束,你的問題徹底查清。
陸豐市紀委副書記鍾文管昨天在新聞發佈會上稱:陸豐紀委對其解除雙規措施時宣佈三項內容,但絕無「徹底查清」字眼。據介紹,當時去宣佈解除雙規的還有多名陸豐紀委工作人員。鍾文管稱,陸豐紀委書記林家和在宣佈解除趙海濱的雙規時說了三句話:第一,對趙海濱的問題,紀委調查結束。第二,宣佈(「雙開」)處分決定。第三,涉嫌犯罪問題,已經移交給汕尾市公安局偵查。請他配合汕尾市公安局調查、傳喚。
「我們2月5日對趙海濱的嚴重違紀問題立案調查並免去其現任職務,3月26日對趙海濱實施『兩規』措施,3月27日,經報陸豐市委批准,對趙海濱嚴重違紀問題給予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4月10日陸豐市紀委將趙海濱涉嫌經濟犯罪的問題和線索移交汕尾市公安局偵查。5月3日,汕尾市公安局對其涉嫌經濟違法的情況立案偵查,5月14日晚宣佈對趙海濱黨政紀處分,解除對趙海濱的『兩規』措施。」
「因為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趙海濱就是一個普通群眾了,所以他的相關問題我們就移交到了公安機關查處。」鍾文管說:「沒有向他宣佈沒事了,宣佈的是陸豐紀委對其調查已經結束。怎麼能說沒事呢?已經對他處分了,開除了黨籍和公職了嘛」。
關鍵詞@「身份證」「趙勇」經商,違反黨員幹部從政準則
「房爺」趙海濱兩張身份證的問題是最初引起媒體和社會關注的問題之一。
根據趙海濱接受媒體採訪的描述,辦證是經過領導同意的。當時是他想去特區做生意,陸豐公安局和珠海公安局有一個公司,叫珠豐公司。具體是這個公司辦理的。對於這個身份證的問題,趙海濱一直覺得委屈,他說,在陸豐規定,有兩個身份證的人,就強制去註銷一個而已,沒有其他處理的。「就因為兩個身份證,你能把我開除嗎?其他人連個行政處理都不用啊。」
陸豐市紀委副書記鍾文管在新聞通報會上稱,趙海濱的身份證的問題正是紀委已經查實的眾多問題之一。他介紹說,趙海濱在1991年就在陸豐辦理了假身份證(趙勇),獲得了當時陸豐市公安局政委批准,但檔案裡沒有註明辦理的原因。(記者問:當時可以辦理另外一張身份證嗎?)據我們後來瞭解是不可以的,如果因為公安人員特殊需要辦理另外一張,最多只是一個月的時間。
據介紹,趙海濱除了「趙勇」這張身份證之外,還有1959年、1961年兩個年齡段的身份證,名字一樣都是趙海濱,但身份證號碼不一樣。鍾文管說,「目前保留的是1961年的身份證,他說1959年身份證是搞錯了,已經註銷。」
那麼,就身份證的問題,趙海濱是否真如他說的那般委屈呢?
鍾文管副書記說,根據紀委的調查,趙海濱下海經商是使用「趙勇」的身份進行,1997年,國家有關於領導幹部廉政自律的規定,明確領導幹部不得下海經商。根據紀委調查,趙海濱1996年成立(惠州金寶)公司,他(趙海濱)的經營一直到2008年在他任公安局領導(記者註:任陸豐市公安局副局長)的時候還在繼續。他一直到2012年10月才註銷名為「趙勇」的身份,(此前)他一直在擔任法人代表,一直在打理公司的事情。這就涉及到了違規。
陸豐市紀委對趙海濱使用兩個身份證和從事經商活動這樣定性:持用兩個身份證號,違反戶籍管理有關規定。以「趙勇」身份經商辦企業,違反《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
關鍵詞@「333次」11年出境333次僅6次獲得組織批准
在實名舉報人、陸豐商人黃坤意的實名微博上,他稱趙海濱曾有上百次的出入港澳的記錄。
趙海濱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他都是去港澳執行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他在那邊沒做過犯法的事情。他自稱,沒有為自己做生意過去(港澳地區),但又表示:「有時過去拉拉關係,這個很難界定。」
陸豐市紀委副書記鍾文管:「執行公務,沒有。調查發現,自1999年到2010年,他一共去了333次,其中只有6次通過紀委和組織部門批准,其他均未獲得批准。」根據相關規定,科級以上的領導幹部出入港澳,都要向紀委和組織部門登記申請。
據介紹,趙海濱出入境一共用了三個證件,其中,他用1959年出生的那張身份證辦了港澳通行證,還有1961年出生身份證辦理了(港澳通行)證,再有就用陸豐某企業部門經理的身份辦理了證,是在外事局辦理的。」
陸豐市紀委對於趙海濱出入境的情況這樣定性:趙海濱隱瞞其真實身份出入境香港,逃避紀檢、組織部門的監管,屬於違紀行為。
鍾文管說,陸豐市紀委正是依據趙海濱多項違紀事實,依據合併處理原則,作出對趙海濱「雙開」處分,這也符合有關處分規定和程序。
關鍵詞@「房子」192套房已轉讓,為公司合建
趙海濱為人所關注的另一個原因就是「房子多」,稱其名下有192套房子,故而以「房爺」稱之。
但趙海濱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他的名下一套房子都沒有。他住的房子,是他父親給他小孩的,登記在小孩的名下。在深圳的房子,是他老婆買的,是老婆的名字。所以他稱:「我不存在所謂的『房爺』的事情。從2月4日開始被調查,我就和組織說,我沒有一套房子。」
陸豐市紀委副書記鍾文管說,關於媒體報道192套房子的問題,實際上從1993年趙海濱以趙勇名義所在公司惠州金寶建材公司與陸豐市陸興公司合作建成,共有205套,3幢樓盤。2005年7月,惠州金寶建材公司與陸興公司協議分割財產,金寶公司分得兩幢樓盤,137套房。這些房子2008年10月已經轉讓給另外一個商人,林增。
關鍵詞@「金寶公司」2400萬註冊資金來源移交公安偵查
「房爺」事件的引發源於趙海濱為法人代表的金寶建材有限公司與他人合夥在惠州所建樓房的拍賣。
對於金寶建材有限公司,趙海濱接受採訪時稱:「1991年,公安局說可以下海去經營,保留公職。我覺得大家都在做生意,就響應黨的號召開了公司,任職了公安局的一個保安公司的副經理。1993年,我自己也去開了個公司,叫金寶建材有限公司。1996年後我就回到公安局,公司的業務也沒再管了。」
「當時金寶公司出資2423.64萬元。我出了610萬元,弟弟出了1800萬元。(我的610萬元)是幾個親戚朋友支持的,這些證據已經提供給了紀委,紀委已經查實過了。」
陸豐市紀委副書記鍾文管說,趙海濱是2012年10月註銷了趙勇的身份,(此前)他一直在擔任法人代表,一直在打理公司的事情。對於趙海濱所說的資金來源的問題,鍾文管說:「(2400萬註冊資金的問題)趙海濱的親戚不配合調查,他的弟弟也不配合調查。他的資金的問題,現在已經移交給汕尾市公安局偵查了。」
關鍵詞@「生活作風」調查難度比較大,暫時無法查清
網曝趙海濱的相關問題還包括其包養二奶、多個子女的生活作風問題,對此,趙海濱表示:「我已經向紀委作了黨性保證,紀委已經認真查!查!查!結論也是沒有。」
陸豐紀委副書記鍾文管說,關於趙海濱的生活作風問題,因為調查難度比較大,目前暫時無法查清,「我們不能說有問題,也不能說沒問題」。
陸豐市紀委查處趙海濱時間表
2月5日
對趙海濱的嚴重違紀問題立案調查並免去其現任職務
3月26日
對趙海濱實施兩規措施
3月27日
經報陸豐市委批准,對趙海濱嚴重違紀問題給予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
4月10日
將趙海濱涉嫌經濟犯罪的問題和線索移交汕尾市公安局
5月3日
汕尾市公安局對其涉嫌經濟違法的情況立案偵查
5月14日
宣佈對趙海濱黨政紀處分,解除對趙海濱的兩規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