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媒體報道,廣東、江蘇等多地紅會存在要求醫院認捐來換取器官捐獻資源的現象,一例器官甚至要捐10萬。紅會稱捐款用於對捐獻者進行救助,醫院認為地方紅會對捐款賬目沒有公開。中國器官資源多掌握在地方紅會手中,衛生部研發的計算機分配系統僅能調控1/3的器官。
據新京報報道,器官資源在中國作為一種稀缺資源,成為各方爭奪對象。地方紅會作為器官捐獻的第三方機構掌握捐獻者資源,移植醫院希望從紅會獲取這項資源,紅會以此要求醫院捐款,對捐獻者進行救助。醫院認為地方紅會對捐款賬目沒有做到公開,有為自己牟利之嫌。這種情況的出現很大程度上與中國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這一計算機分配系統,沒有被強制使用有關,使得器官資源在系統外流動。
今年5月,姚林決定將與深圳紅會之間的糾葛擺上桌面。
姚林是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的器官獲取組織(以下簡稱OPO)的工作人員。在他下定決心說出這件事時,這家醫院與深圳紅會在器官捐獻方面的合作,已進入「霜凍期」。
已經幾個月,姚林沒有從深圳紅會那兒,得到潛在的器官捐獻者信息。按照雙方約定,以往,深圳紅會的器官捐獻協調員發現器官捐獻者瀕於腦死亡狀態,便會第一時間通知姚林。
「不再提供信息,可能和我們醫院不捐款有關。」姚林說,深圳紅會憑借所掌握的潛在捐獻者信息,要求醫院捐款。
但讓姚林不滿意的是,「這筆捐款用途的明細,深圳紅會從未公開過。」
中國試點人體器官捐獻已3年有餘。如今,捐獻率不足百萬分之一,捐獻器官是一種稀缺資源。
王海波,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研究主任,中國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總設計師。他關注著社會各方力量對器官資源的爭奪。
5月11日,在深圳召開的首屆中國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培訓會議上,他說,一旦有潛在供體(即器官捐贈者)之爭,就會令器官這種挽救生命的稀缺資源待價而沽。還有專家認為一旦有了掌控資源的權力,就會產生權力尋租的「黑洞」。
器官因缺而貴
每年1/30的病人能獲得器官完成移植;如肝臟的移植費在一些地方約四五十萬元
深圳最早開展了器官捐獻試點。高敏現在的工作就和器官捐獻有關。她是深圳紅會聘請的器官協調員,平日會去醫院宣傳器官捐獻,並和潛在捐贈者家屬商談相關捐贈事宜,包括經濟救助。
高敏的活動能力很強。她的筆記本裡,有各地醫院的電話。在深圳,或廣東其他地方,危重病人腦外傷或腦出血,且願意捐獻器官的,很多醫院的醫生會第一時間告知高敏。她再通知其他醫院的OPO趕來對病人做死亡評估,然後獲取器官。
如今,在深圳紅會,有器官協調員3名,他們掌握著廣東大量的潛在供體信息。
這些信息在中國成為一項極為稀缺的資源。目前,每年約有30萬人等待器官移植挽救生命,但每年僅有約1萬人,可以獲得器官並接受移植手術。
一起移植手術,醫院會收取高昂的費用。
去年,廣州中山一院一名剛做完移植手術的病人告訴記者,他的整個醫療費用為100多萬。各地的移植費用不盡相同。在南京,每例肝移植,費用為十幾萬元,但在一些地方可能是四五十萬元。
很多醫院的OPO非常希望從深圳紅會處,得到潛在供體信息。這些醫院都有器官移植資質,都有很多病人來做器官移植手術。他們率先獲得器官後,就有機會給本院使用。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專家表示,以腎移植為例,每一個腎源有幾百人在輪候。哪家醫院的OPO能得到捐贈信息,就可以優先在本院輪候的病人裡消化掉。
高敏獲得捐贈信息後,一般會第一時間通知廣州中山一院的OPO。不過高敏坦言,選擇將捐贈信息給哪家OPO,有合作習慣問題,但主要取決於「深圳紅會和廣東省紅會的決定」。
深圳紅會另一位器官捐獻協調員植瑞能也表示,在他開展工作的寶安區和光明城,如果發現潛在捐獻案例,會通知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的OPO,「這是紅會領導的指令」。
一例器官捐10萬?
廣州一醫院工作人員表示,深圳紅會提供捐獻者信息有價格標準,且用途不公開;深圳紅會否認
早在2009年,孤身探索「器官捐獻」的深圳紅十字會,就與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開始合作。姚林回憶,當時,幾乎沒有醫院願意使用人死後捐獻出來的器官,因為擔心「質量不好」,而自己所在的醫院,抱著「試試看」的心態,開始跟深圳紅會合作。
但到了今年5月下旬,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的OPO與深圳紅會的合作關係可能會中斷。該院一名人士說,與他們醫院合作的器官協調員,轉告了深圳紅會的意思,以後可能不會提供捐贈者信息了。
而在5月11日,該院OPO的主任霍楓教授還在公開場合表示,他們計劃每半年或一年向深圳紅十字會捐贈款項,用於器官捐獻者身後貧困家庭的救助。
該醫院內部人士告訴記者,深圳紅會要求醫院捐錢的理由是,要建立人體器官捐獻人道救助基金。
在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地區,90%捐獻者的家庭面臨生活困難問題。捐獻者在生病治療過程中一般會產生大筆醫療費用,對於很多家庭來說,承受起來都比較困難,甚至因病致貧。
深圳紅會副會長趙麗珍曾告訴記者,他們2004年設立了一個針對住院貧困人群的醫療救助專項資金,目前主要是從這部分資金裡拿出一部分,用於器官捐獻的醫療救助。
廣州一家移植醫院的OPO工作人員表示,深圳紅會對於提供的捐獻案例信息,有具體的價格標準,平均每一例完成器官獲取的捐獻為10萬元。「但這筆錢具體怎麼用,社會並不知情。」
深圳紅會的兩名器官協調員對記者說,他們會跟家屬說明,捐獻者身後喪葬費等人道救助資金不超過2萬元。很多捐獻者生前的醫療欠費,紅會尚無專項救助基金,只能通過媒體呼籲好心人捐助。
由於救助資金使用不透明,醫學界一些人士認為,紅會持潛在供體(捐獻者)資源,人為干預捐獻器官流向,並有為自己牟利之嫌。
姚林表示,他不知道深圳紅會是否牟利,但紅會應公佈這筆款項用途的明細。
昨天下午,深圳紅會副會長趙麗珍對新京報記者表示,要求醫院捐贈的數額,每一例情況都不相同,沒有平均捐款10萬的說法。她沒有向記者透露要求捐款的具體數字。但她表示對於捐獻者的醫療(欠費)救助,主要依靠移植醫院的捐款。
她說受益最大的是移植醫院,醫院應該從患者的手術費等費用中拿出一部分利潤,來支付捐獻者的醫療欠費,她說合作的醫院捐款不及時,「我們不得不挪用其他公共經費暫時填補」。
對於捐款並不公開的質疑,趙麗珍表示,對捐款的醫院,紅會會定期為其列一個表格,包括協調捐獻了多少案例,每個案例支出了多少救助款,器官捐獻協調員的工作經費等等。
但趙麗珍認為,上述捐款的具體收支情況,包括工作經費,沒必要對社會公眾公開。
對於趙麗珍的說法,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的姚林說,醫院目前尚未看到深圳紅會對捐款具體用途的報告。他認為,若捐款用於器官捐獻者的救助,使用明細應該做到公開可查詢。
「收了捐款沒人做事」
南京紅會被指收取捐款但不積極宣傳器官捐獻;南京紅會表示捐贈者少由社會環境而定
江蘇也存在地方紅會讓醫院認捐。業內一名醫生說,一例器官捐獻成功,接受器官移植醫院會向地方紅會捐贈5萬元左右,作為捐獻者身後的人道救助資金。
但有醫生表示江蘇情況和深圳不同的是,首先是醫院自己去發現潛在供體,家屬明確有捐贈意願後,再通知紅會來簽署知情同意書等。
「醫院自己做不了捐獻,必須有紅會做第三方見證和監督。」江蘇省人民醫院器官移植中心肝移植醫生邵文雨說,這是國家規定的。
邵文雨說,中國在建立器官捐獻體系時,引入紅會作第三方機構,是為了杜絕器官捐獻淪為交易,所以讓紅會承擔器官捐獻登記和見證等職能。
邵文雨認可紅會收取捐贈款,但他不認可的是,紅會拿了捐款,卻幾乎沒做事。「從沒在居民區或鬧市區,看到江蘇紅會的工作人員宣傳器官捐獻」。
八一醫院肝病中心肝移植醫生陸雷也有同感。不過他也表示這和機制有關。據他介紹,試點三年半,南京市紅會人體器官捐獻管理辦公室僅有一個人,還不是全職;曾經來過一個大學生,因為不可能有編製,已經離開。
據瞭解,今年到目前為止,江蘇完成的公民身後器官捐獻,只有兩例,三年只有33例。
邵文雨說,在江蘇的很多基層醫院都不瞭解器官捐獻,什麼時候可以捐獻,怎樣捐獻,老百姓更不知道。邵文雨認為,如果器官捐獻不盡快做起來,江蘇省的移植中心會最終萎縮。「因為等待者實在太多。」
對於醫生們的說法,南京紅會人體器官捐獻管理辦公室主任劉文華不認同。
「器官捐獻工作剛起步,財政沒有投入,紅會也拿不出這筆錢,只有跟移植醫院商量,他們做器官移植手術也是賺錢的」,劉文華強調,沒有平均每例捐獻5萬元之說,每個捐獻者救助金額有很大不同。
劉文華介紹,對醫院的每一筆捐贈都有正規發票。至於家屬接受的救助與醫院捐贈數額,是否能一一對應,劉文華稱,每例捐獻協調工作需要成本,因此,醫院的每筆捐贈款,平均比實際救助款多出5000元左右。
「這個方式他們之前都是認可的,我可以把所有票據複印一份,給他們查。」劉文華說。
此外,他認為,器官捐獻的救助捐款公開機制,需要慎重,「不能讓公眾誤認為,身後捐獻器官,家屬就可以得到現金補償」。
劉文華否認紅會只募捐不做事的說法,他說,「現在捐獻者少,是社會環境決定的」。
電腦分配挑戰潛規則
為改變以權錢獲取器官的潛規則;衛生部研發計算機分配系統;但2/3器官仍在系統外分配
在器官源稀缺的當下,由於分配環節上存在人為干預,就容易產生灰色的利益交換,而事實上,相關亂象也時有發生。
為解決這些亂象,2009年,衛生部委託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的研究人員,研發一套自動分配器官的計算機系統,以做到器官分配的公平、公正,期望改變器官移植領域背後,被公眾質疑的「有權有錢才能獲得器官」的潛規則。
這套系統要求醫院OPO在獲取器官後,將器官的相關信息輸入電腦。隨後系統會根據一定原則進行分配。
該系統已投入運行2年,但它並沒發揮人們所預想的作用。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提供的捐獻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五月,全國完成器官捐獻總數2250。
而深圳OPO會議上的一份報告顯示,只有約三分之一的捐獻進入自動分配系統。
由於國家沒有出台強制性規章,要求器官均由該系統分配,所以很多器官信息沒有被輸入系統。
據江蘇省人民醫院器官移植中心的一名醫生介紹,器官捐獻試點至今,全省實施的器官捐獻,基本不是由計算機自動分配,而由省衛生廳來協調分配。該醫生表示,除此之外,衛生廳沒有投入更多關注,江蘇的器官捐獻工作已經面臨艱難瓶頸。
八一醫院肝病中心肝移植醫生陸雷回憶,去年江蘇省衛生廳協調了七八例器官捐獻,十幾個腎臟,基本都調配給了省人民醫院。
陸雷認為,沒有絕對的合適的分配原則,省人民醫院的等待病人確實最多,「所以這樣分配不盡合理,但我們還是默認了。」
山東省內的捐獻器官,則是由省紅會統一分配。山東省紅會負責器官捐獻工作的楊廣寧曾向媒體介紹,這些捐獻者的器官均遵從之前制定的「三原則」:誰先發現誰先獲取;就近原則;順序原則。
衛生部新規仍未露面
業內人士稱,衛生部於去年已開始擬定文件,將對繞開系統、自行分配器官的進行處罰
來自國家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研究中心的消息顯示,目前有70多家醫院的OPO,使用了分配系統。
而按衛生部規定,164家有器官移植資質的醫院,都應該設立OPO。也就是說,其中有超過半數的醫院,尚未使用國家分配系統分配,獲取器官。
但即便使用該系統的醫院,也可能存在人為干預分配的情況。
國家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在完成器官分配後,會給移植醫院發送短信,告知分配情況。
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的李鵬曾遇到這樣的事。他收到了短信,通知說某家醫院將有個肝臟分配給他們。李鵬馬上打開電腦準備接收,進入系統後,卻看到該器官分配被強制終止。
一般當器官出現變故,無法移植,醫院可以強行終止分配。
李鵬認為,這也可能是,醫院出現病人需要這枚腎臟,便終止了電腦分配。
據瞭解,衛生部於2012年就在擬定文件,計劃在全國的器官移植醫院中,強制執行「中國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辦法》規定,任何醫院或醫務人員如果繞開系統,自行分配人體器官,將面臨一系列嚴格處罰。
這份《中國人體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辦法》由衛生部醫管司在制定。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當年10月10日,向媒體表示,這個《辦法》將於近期印發。
然而,近一年過去,上述《辦法》則遲遲沒有出台,區域OPO的建立、運行,也難以邁出實質性的步伐。
規範運行規則
高新譜說,今後將制定、規範器官獲取組織的運行規則,推動OPO從醫院脫離出來,和移植團隊分離並相互監督。
上個月,在優酷網上,一個「江西省器官捐獻與分配平台」的視頻,引起業內人士關注。
這是一個不同於衛生部設計的器官分配平台。
一名業內人士,優酷視頻應是紅會在招標器官分配系統的方案及系統演示。系統下設有志願者登記、捐獻者登記、等待者登記、器官匹配四個分系統,明顯試圖複製現已運轉兩年的中國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
記者聯繫中國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詢問對江西紅會器官分配系統的評價,得到的書面回復:「整個操作流程脫離臨床實際,如最重要的血型信息出錯,會決定患者的生死,但系統設置的輸入過程如同兒戲。器官分配並沒有按照國家衛生部發佈的分配政策執行,且擅自加入自己定義的分配條款。」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副主任劉維新否認視頻中的分配平台已經在江西省紅會建立或使用。
劉維新承認,他們也在制定國家的器官捐獻相關政策,包括即將要出台的《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管理辦法》,「器官捐獻救助辦法」,未來也包括公平分配捐獻器官的政策。
「但中國人體器官捐獻中心,既不代表紅會,也不代表衛生計生委,而是代表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委員會。」劉維新說。
高新譜是該中心業務部副部長。他不認為地方紅會的器官捐獻協調員,存在人為干預破壞分配的情況,「只要不將人為分配指向給某位具體患者,不因分配而浪費器官」,都是可以接受的探索。
高新譜認為,最重要的工作是如何避免利益衝突,隸屬於器官捐獻管理部門管理的協調員在器官捐獻過程中作為第三方的見證作用不可替代,這也是整個器官捐獻體系建設中的重要設計,此外,今後將參考國際經驗制定、規範器官獲取組織的運行規則,逐步推動OPO從移植醫院脫離出來,和移植團隊分離並相互監督。
高新譜進一步說明,在衛生計生委(原衛生部)委託、中央編製辦批復等文件的有力支持下,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被賦予了協調員資格認定的權力,相關印章已得到公安機關審批,近期將進行全國器官捐獻協調員的培訓及資格認定工作,此外,在衛生計生委(原衛生部)委託下承建的「國家器官捐獻者登記管理系統」已取得重大進展,該系統由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近期將開通公眾線上報名功能。
7月8日,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的姚林表示,上個月,醫院已將捐款打給深圳紅會,雙方關於器官捐獻的合作將繼續。
(文中姚林為化名)
南京紅會的劉文華介紹,對醫院的每一筆捐贈都有正規發票。至於家屬接受的救助與醫院捐贈數額,是否能一一對應,劉文華稱,每例捐獻協調工作需要成本,因此,醫院的每筆捐贈款,平均比實際救助款多出5000元左右。
他認為,器官捐獻的救助捐款公開機制,需要慎重,「不能讓公眾誤認為,身後捐獻器官,家屬就可以得到現金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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