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廣東紅會否認要求醫院捐款以換取器官捐獻資源有媒體報道,廣東多地紅會要求醫院捐款以換取器官捐獻資源。對此,報道中涉及的深圳市及廣東省紅十字會、廣州軍區總醫院均予以否認。廣東省紅會並稱,自從「中國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在2011年4月啟動以來,廣東省所有的器官捐獻「100%通過系統分配」。
據新華網報道,有消息稱多地紅十字會存在要求醫院捐款以換取器官捐獻者資源的情況,其中重點提到了深圳市紅十字會,而文中的爆料人是採用「姚林」化名的廣州軍區總醫院工作人員。
8日下午,深圳市紅十字會向新華社記者傳來2000餘字的情況說明,表示在器官捐獻移植整個過程中,該會只在發現潛在器官捐獻者信息時告知合作醫院,再由醫院派出團隊進行捐獻者的病情評估、器官獲取、分配、移植等工作,「紅會不參與器官分配和移植等過程」。
這份聲明還提到,深圳紅會與廣州軍區總醫院共合作實施了25例器官捐獻,經雙方溝通,廣州軍區總醫院決定定期向深圳紅會捐款用於器官捐獻工作,截至目前共捐款15萬元,紅會向醫院通報了捐款支出明細,「不存在不公開不透明」,也不存在「每例十萬元」。
廣州軍區總醫院以短信形式向記者回應稱,該院未接受《新京報》採訪,並稱該院「器官捐獻工作一直嚴格按照國家政策法規和相關管理制度實施執行」。
廣東省紅十字會器官捐獻辦公室副主任李勁東表示,為了救助貧困的器官捐獻者家庭,紅會會為器官捐獻基金進行合法募捐,但不存在「以捐款換資源」。
李勁東還說,自從「中國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在2011年4月啟動以來,廣東省所有的捐獻「100%通過系統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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