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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稱自家母狗被強姦欲索賠十萬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7-10]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日前,公安機關接到一宗離奇的案件——在廣州芳村金道花園小區內開士多的林先生養的一隻雜種公狗與小區內的一隻純種母狗交配後,母狗的主人報警,稱公狗強姦了母狗,要向林先生索賠10萬元。狗與狗之間的關係如何判斷強姦,誰主動誰受害,這樣的案例,恐怕包青天復生也難斷了。

據廣州日報報道,「動物之間的事,本來就很自然的,哪能分得清誰強姦誰?」提起這件事,林先生有些生氣。昨日,記者來到金道花園瞭解,該事從網上傳出後,已經成為街坊議論的焦點話題。林先生的老婆稱,自家的雜種公狗已經養了六七年了,一直是在士多店門口附近玩耍或睡覺的,小區街坊也都認識。「有一天,突然一個女的找上門來,說我的公狗把她的母狗勾引走了,追不回來,要我幫她去找。」林先生的老婆表示,找上門的是金道花園小區裡的一個女住戶,平時也看到她在小區放狗,「我幫她去找狗了,十多分鐘就找到了。」

本來以為此事就此了結,沒想到,對方竟稱是公狗強姦了母狗,要求林先生負責,雙方就此起了點爭執,不少街坊就此圍觀。

「這種事怎麼負責?大家都沒給狗拴繩,狗自己在那玩,誰勾引誰還不知道呢。」林先生一家拒絕為此負責,對方亦不罷休,她用膠袋提取了狗的體液,聲稱要帶回去檢驗,並提出向林先生索賠10萬元。該女士還報警處理,最終警察不予受理,她就把公狗帶走了,聲稱要閹掉。

據街坊介紹,該女子也是金道小區居民,在附近單位上班,「她自稱,她的純種狗是科研用途,價值百萬,必須要保持『處女』之身,所以得索賠。」林先生老婆稱,她也理解這位女士的難處,「她現在把我的狗帶走了,不歸還我也不追問了,只要她不再來向我索賠追責就好了。」

警方:

狗咬人會受理

狗強姦狗不受理

狗被「強姦」了,向主人索賠10萬元,究竟有無法律依據,警方為何不受理?記者對此,採訪了法律界人士及廣州警方資深人士。

律師說法:

狗之間不適用強姦概念

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湯喜友律師表示,法律制定的是對人和人的社會規範,此案中,狗與狗之間發生的事,法律顯然不適用。

湯喜友認為,狗與狗之間,「強姦」這個概念亦不適用,狗的行為難以用人的意識行為去套入,它們的性行為不能用人的性行為規範去約束,「事主的索賠是沒有依據的,除非情節非常特殊,比如事主的狗是名貴狗,很有價值,對方故意讓自己的狗去與之發生性行為,破壞其經濟利益,那麼會有民事索賠的可能。」湯喜友稱,就目前案例的情況,即使事主到法院起訴,法院也應該不會受理。

廣州警方資深人士表示,就案例中的情況,事主女士報警,警方確實是不會受理的。針對與狗相關的案例,如果是狗咬了人,警方肯定會出警受理,對責任人罰款或者其他處理;如果是狗咬了狗,警方一般會根據情節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話,雙方可到法院申訴;像本案例中的狗強姦了狗,警方無法找到處理的依據,肯定是不予受理的。

「實際處警過程中,我們肯定會覺得這過於荒誕了,因為有違人們的常識判斷,民警可能會進行簡單的勸說,如果無效也沒辦法了,肯定不會有其他受理結果。」警方表示。

網友調侃:

怎知狗不是自願的?

該事件因為離奇,在金道花園小區為不少街坊所知,雙方在爭論過程中,也引起不少街坊圍觀,有的街坊將情況放到了微博上,引起了網友的圍觀。不少網友表示難以置信。網友@Oshima咋咋說:女主人又知她的狗不是自願?我和我的小夥伴們都驚呆了。

      責任編輯:東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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