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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據廣東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揭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劉盛發同志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據人民網報道,這是近段時間以來,廣東省紀委公佈的揭陽落馬的第三位高官,據廣東省此前紀委通報,原揭陽市委書記陳弘平及揭陽市副市長鄭松標因涉嫌巨額受賄嚴重違紀被「雙開」。
據揭陽市人民政府網站公開資料顯示: 劉盛發,男,廣東汕頭人,漢族,1962年2月生,學歷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工商管理碩士,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現任中共揭陽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劉盛發簡歷
1981.09--1984.07 在韓山師專中文系讀書;
1984.07--1986.07 被省委組織部選調到基層鍛煉,任澄海縣壩頭鎮政府辦公室資料員(其間:1985.11--1986.02參加汕頭市委第三期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86.07--1987.12 任共青團澄海縣委副書記;
1987.12--1991.01 歷任汕頭特區區志辦公室、黨史辦公室副科級幹事、副主任;
1991.01--1992.02 任汕頭特區管委會辦公室民政科副科長、龍湖區民政局副局長(主持全面工作,1992.02定為正科級幹部);
1992.02--1992.07 在中共揭陽市委辦公室工作(正科級);
1992.07--1994.03 任揭陽市政府駐汕頭辦事處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正科級);
1994.03--1995.11 任揭陽市政府駐汕頭辦事處主任(副處級);
1995.11--1998.02 任中共揭陽市東山區委副書記、區管委會主任;
1998.02--2001.07 任中共揭陽市東山區委書記;
2001.07--2003.06 任中共揭東縣委書記、縣人民武裝部黨委第一書記;
2003.06--2003.08 任揭陽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中共揭東縣委書記、縣人民武裝部黨委第一書記(其間:1999.09--2002.07參加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學專業學習);
2003.08--2006.12 任揭陽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06.12--2007.01 任中共揭陽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07.01— 任中共揭陽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其間:2008.10--2010.12參加華南理工大學EMBA班學習,獲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廣東省第九、十一次黨代會代表,省十屆人大代表,中共揭陽市三、四、五屆委員會委員,揭陽市二、三、四、五屆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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