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7月24日,一名內地婦女大鬧香港入境處,希望為其沖關分娩的女兒拿到出世紙。據悉,該婦女早前曾二度闖關試圖在香港分娩,並在此過程中謊稱僅懷孕7個月,香港入境處表示該婦女可能會因虛假陳述被控,女嬰的出生登記手續將在有關調查完成後進行。
第二次沖關時陣痛在香港產下第三胎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前天大鬧香港入境處九龍灣辦事處的女子姓江,從福建持雙程證(內地居民來往港澳通行證)赴港,在此之前已經育有一對兒女,今年6月24日,江某沖關在香港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誕下一名女嬰,但該名女嬰的出生登記手續至今未完成。
記者從香港入境處獲悉,江某與丈夫曾試圖兩度闖關赴港分娩,6月22日,江某由深圳皇崗經落馬洲管制站乘車赴港,過關時被過境處工作人員截停查問,當時她聲稱懷孕24周,但因未能出示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江某被拒入港。
江某於兩天後再度試圖沖關,並在羅湖口岸過關時出現產前陣痛的徵狀,後經駐羅湖管制站的香港醫生檢查後,確認江某的羊水已破需要及時送院治療,當日她便在威爾斯親王醫院誕下一名女嬰。
稱不給出世紙就棄女嬰在香港
順利在港分娩後,江某因向入境處工作人員作出虛假陳述被拘捕。香港入境處方面表示,江某在試圖通關赴港時一直堅稱自己懷孕24周,但是在送往醫院檢查後證實她已懷孕40周,屬於足月分娩,其行為涉及虛假陳述。根據香港法律,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15萬元及監禁14年,而試圖協助及教唆者同樣會遭受檢控。
前天,江某抱著剛滿月女兒到入境處九龍灣辦事處領取出世紙,入境處工作人員指其所持文件不齊全,拒絕為女嬰辦理出生登記。由於申請被拒,江某出現情緒失控,她表示自己雙程證已到期,丈夫也因證件到期已返回內地,如果入境處不給女嬰發放出世紙,便將女嬰拋棄在入境處,隨後江某便抱著女兒雙雙躺在入境處大堂。
香港入境處工作人員在勸說無效後便報警向警方求助,江某的態度在警方到場後出現了軟化,最終聽從了入境處工作人員的勸說,著手辦理延期留港手續,等候進一步調查。
相關回應
香港入境處:
完成有關調查工作後
為女嬰辦理登記手續
香港入境處發言人昨日回復南都記者時表示,江某因涉嫌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陳述被捕,她已於前天完成了延長保釋的手續,由於江某在港誕下的女嬰,符合基本法關於在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即為香港永久居民的規定,入境處方面會在有關調查工作完成後,為嬰兒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入境處方面再度重申,特區政府已落實多項政策措施,當中包括要求懷孕後期(即28周或以後)的內地孕婦在進入香港時必須持有並向入境處人員展示其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否則可能會被拒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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