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男子偷公安局1020元獲刑6個月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8-05]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謊稱找熟人辦事,混進機關單位,再趁人不備盜竊財物,一次得手後,該毛賊居然膽大包天,在公安局行竊,最終被抓個正著。近日,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結此案,判處被告人孫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據法制網報道,1973年出生的孫某系山東人,平時沒有正經職業,靠給人送貨賺錢,生意時有時無,經常感覺手頭緊張,於是成天想著怎樣輕鬆賺錢。2013年2月的一天,孫某在山東蒼山某保險公司辦理業務時,看到該公司人員複雜往來不斷,覺得這是好機會,於是謊稱找熟人,混進了二樓,趁一辦公室人不在,將放在辦公桌上的錢包偷走,並迅速離開該保險公司。後經核實包內共有人民幣1200餘元及身份證等物。

偷完東西,孫某還是心虛,於是打著到邳州找朋友玩的幌子,離開了蒼山,來到邳州。過了兩天,孫某發現沒有任何問題,膽子漸漸大了起來。2013年2月7日,孫某在路過邳州公安局時,想到有個老鄉在公安局,於是故技重施,跟門衛說找網監科某科長,混了進去。

進入辦公樓後,孫某就四處查看,趁一間辦公室無人,進去就是一通翻找,將抽屜裡1020元錢捲走。期間,被剛回辦公室李某撞到後,孫某還立刻裝作走錯房間的樣子,並詢問網監科某科長辦公室在哪,得到指路後,孫某道謝離開。而李某進入辦公室後發現異常,錢財被盜,立刻通知其他民警,孫某還沒走出辦公樓就被抓獲。

後孫某交代,自己經常在外,但從不去公共廁所,而是經常進入機關單位借用,且基本都能成功。時間長了,孫某發現,很多單位人員防範意識較低,離開辦公室一般不會鎖門,於是便想到了混入單位行竊的主意。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孫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侵犯了公民財產所有權,構成盜竊罪。歸案後孫某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其家人主動退繳贓款,視其有悔罪表現,可從輕處罰,遂作出以上判決。

      責任編輯:Joshua
廈門公安局長王小洪任豫公安廳長      [2013-08-05]
杭公安「傳奇神探」涉多冤案被免      [2013-08-02]
深圳公安局:男子因精神病發作行兇      [2013-07-29]
北京警方:公安局總機被騙子冒用      [2013-07-19]
廣州公安局原副局長何靖受賄被訴      [2013-07-19]
男子不滿李天一律師聲稱炸公安局      [2013-07-17]
劉雲鋒調任新疆阿克蘇地委委員兼公安局長      [2013-07-16]
武漢警方裝備法國造直升機加強空中巡邏      [2013-07-12]
朱守科任甘肅蘭州市公安局局長      [2013-07-01]
山西房媳丈夫落馬 為公安局長      [2013-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