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7月10日,鳳翔縣一農村電焊工,在網上瀏覽新聞,得知李雙江之子李某某的律師將為其作無罪辯護後,在微博上連發數條評論,其中一條微博揚言要炸掉北京市公安局,近日,鳳翔警方以擾亂公共秩序,將該男子行政拘留5天。
據華商報報道,鳳翔縣城關鎮豆腐村的張先生說,鄰居因在網上評論李天一案被警察帶走了。
曾國泰今年32歲,是一名電焊工,喜歡上網瀏覽新聞。多位村民說,曾國泰為人老實,鄰居有個啥事兒,他也喜歡幫忙,在村裡口碑比較好。
曾國泰的愛人張美玲說,7月11日晚11時許,她和女兒在樓上臥室睡覺,丈夫在隔壁房間休息,來了幾名警察將丈夫帶走,次日上午9時,丈夫返家。14日警察又將丈夫帶走。「聽警察說,我老公在網上評論李天一案,說要炸掉北京公安局,語言過激,所以才被帶走。」
記者查看了曾國泰的微博,並未發現涉及「揚言炸掉北京市公安局」內容的評論。昨日,記者從鳳翔縣公安局獲悉,7月10日,曾國泰在家中上網,因瀏覽李雙江之子李某某的律師將為其作無罪辯護的新聞後心懷不滿,在其微博上連發數條評論,其中一條微博揚言要炸掉北京市公安局。接上級指示,連夜調查,要求曾國泰刪除這條微博。目前,曾國泰因揚言實施爆炸,擾亂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5天。
律師觀點
處罰依據是公共秩序是否被擾亂
中國法學會會員、省律協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律師房立剛表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網民在網上發表過激言論,如果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情節特別輕微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受害方是否產生恐慌,那條微博存留時間長短,是否造成影響,影響的範圍,社會公共秩序是否已被擾亂,都是處罰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