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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律師回應報刊公開李案細節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8-06]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京華時報》8月6日刊登了李天一案件的更多細節,並披露了李天一為輪姦案中第一個施暴者。文中還提及23歲的受害者楊某是一家廣告公司的行政秘書,她當晚喝醉後被李天一等人帶離酒吧,後來曾表示要離開,但遭到李天一等人的毆打。據新浪網報道,李天一家庭法律顧問蘭和發來短信做出回應,以下是回應全文:

1、從未對李家進行任何採訪核實,對某報報道不知情。

2、在未經多方核實前提下,對所謂細節的悍然刊登,一味博人眼球,有失妥當。舉例證明,所謂《新版內幕》,其指明信息渠道是源自該報某記者爆料,但已被該記者證偽,由此可認定所謂內幕乃杜撰,被該記者自己證偽的事實又被該記者多次引用,用於證實所謂細節,邏輯上難以自洽。

3、爆料和報道傾向性過於明顯,刻意刻畫李某某暴力形象,做實輪姦事實,內容貌似全面公允,實則暗自夾帶私貨,用意凶險。

4、所謂相關視頻資料和細節披露從何而來,此出處是否有權向媒體公佈,該發佈是否合法?就像李某某被拘2天,所謂詳細案情就被捅到媒體,提前對事實和性質進行輿論認定,何人所為,有何用意,是否應該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這一切都必須有個交代,而不只是徒留一筆糊塗賬,提前把法院的活兒給包攬了。

5、暗潮湧動,有人為操控輿論的痕跡,輿論戰用意明顯。該案很奇特的一個現象就是在每個關節點上,都會有相應的所謂事實和爆料通過得以貌似權威的發佈,混淆視聽,煽動社會情緒,對李某某等人進行未審先判。到底是誰在操控輿論?

6、可以和所謂知情者公開對質,並保留對相關人員控告的權利。

另,於8月6日上午11時左右連線受害人辯護律師田參軍,他表示目前正在回京路上,等見報道後再考慮回應。

      責任編輯:Rose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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