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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律師稱有人企圖做實輪奸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8-07]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8月6日,有媒體爆出這起輪奸案受害人楊女士系兼職陪酒女,但其並不同意出臺,李某某案發當晚三次動手打人。

據紅網報道,當日上午,李某某家庭法律顧問蘭和表示,該爆料和報導傾向性過於明顯,刻意刻畫李某某的暴力形象,企圖「做實」輪奸事實。

身份受害人楊某在酒吧兼職駐場

據最新報導,李某某同案犯,1995年出生的魏某某和1996年出生的張某某都在北京一所重點中學念高中。17歲的魏某某家境不錯,父親是東北一家公司的經理。另一人為其表弟(小魏某某),才15歲。涉及此案中的唯一一名成年男性姓王,北京東城區人,今年23歲,案發前曾先後在多家公司做普通員工,只有職高文化。

該報道稱,李某某去年在事發酒吧消費時,還曾打傷過一個服務員,後來賠錢私了。因李某某常來該酒吧消費,因此與領班張某熟悉。幾人讓張某找陪酒小姐,於是張某便叫了兩個女子進屋。其中一名是矮個女孩,另一名就是受害人楊某。

而當天除了5個小夥伴外,在酒吧喝酒的還有李某某一個河北的朋友李某。

受害人楊女士的身份一直是各方爭議的焦點,據報導,楊女士是一家廣告公司的行政秘書,23歲,河北人。她只是在涉案酒吧做兼職的駐場,不定期到酒吧來,只賺取客人給的小費。

打人李某某當晚三次動手打人

在該報道中,還描述了李某某在當晚三次動手打人的經過。

第一次是在金鼎軒吃飯期間,與鄰桌客人發生群毆。

第二次是楊女士要下車,李某某等人不同意並打了她。

第三次是在開房後,楊女士不願意脫衣服。李某某等人實施毆打,並強行脫去其衣服,並表示李某某是第一個性侵者。

該報道稱,楊女士醉酒後並不同意出臺,陪同吃飯的酒吧領班張某托李某某送楊女士回家,不想出了意外。

報警想私了但李雙江沒回音

對於案發後楊女士為何沒有立即報案的問題,該報道稱,事後,張某首先給李某某打了電話,但是李某某表示這是嫖娼,並掛斷電話。此後,酒吧經理丁某得知此事並瞭解到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後,擔心報警沒用,於是首先選擇私了。

丁某首先給李雙江的司機打了電話,過一天後見沒回應,丁某等人又給李雙江的手機發短信,內容大約是:你是不是李雙江,你兒子李某某輪奸的事情,你是否願意出面解決,如果不理睬,我們將選擇報警和通知媒體。

但李家還是沒有回音。當天晚上,丁某等人陪同楊女士到派出所報案。

上述報導也是李某某輪奸案被曝光以來,媒體中對該案具體案情最為詳細的一則報導。

律師「明顯有人操控輿論」

8月6日上午10時許,記者聯繫上本案受害人楊女士的代理律師田參軍,就楊女士是否為兼職「陪酒女」的身份進行核實。田律師向記者表示自己正在回京途中,等下午回京看到報導具體內容後再做回應。

此前,田律師曾在微博中專門就楊女士身份作出說明,稱「據深入瞭解,李某某等涉嫌強姦案被害人楊女士確為北京某公司職員」。

當日上午,記者致電李家法律顧問蘭和,他表示上述報導在未經多方核實前提下,「對所謂細節的悍然刊登,一味博人眼球,有失妥當。」爆料和報導傾向性過於明顯,刻意刻畫李某某暴力形象。上述爆料內容企圖「做實」輪奸事實,用意兇險,「提前把法院的活兒給包攬了」。

對於上述報導中爆料內容的真實性,蘭和表示目前該案尚未正式開庭,他不便就具體案件細節發表看法。蘭和認為「明顯有人操控輿論」。

      責任編輯:東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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