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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時:薄也成被告 中國法律無特殊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8-09]

【文匯網訊】環球時報發表社評《中國是法治嗎?但肯定已不是人治》,文章稱,有的人因為對中國司法公正的不信任,來指責中國無法治是不正確的。文章認為中國早已不是「人治」國家,連薄熙來都走上被告席了,還有誰能在中國法律面前特殊?社評內容如下:

圍繞一些案件偵查審判的爭論不斷在中國媒體上彙集,釀成輿論事件。其深層原因是一些人對司法公正的不信任。不斷有人批評中國並無法治,而是仍然處於「人治」狀態。這樣的不滿和指責對公眾認識國家產生不小的影響。

中國早已提出「依法治國」的響亮口號,它事實上也成了中國上下今天的真實共識。「人治」從來不曾是中國推崇的政治理念,它是我們對改革前、特別是文革中一些混亂政治和社會現象的總結。法治是中國政治進程的重要目標,我們已在法治建設的路上走了多遠有待評估,但今天的中國顯然早已不是「人治」國家。

個人的意志已在中國做不到「無所不能」,無論他是誰。除了體制改革產生的內在制約力,輿論的監督和壓力如今無處不在,不依法辦事正遭遇越來越多被揭露的機會,一位平民通過輿論挑戰違法的位高權重者一再成為現實。

但中國的法治至少今天仍與美國等西方社會不是完全對應的關係,今後大概也會有差別。依法治國的思想在中國古代就已形成,中國今天的法治是以現實社會經濟發展為基礎,學西方法治社會經驗為己用的過程。

中國的政治制度同西方有重大區別,中國的社會發展水平也與西方不同,這決定了西方法律制度不能作為中國法治的絕對樣板。把這個問題想明白,我們就會對中國的法治建設建立起客觀、理性的評價體系,推動、支持中國的法治進步,而不是陷入中國怎麼做都不如西方的絕望論和虛無主義。

現在是讓法律承擔社會治理主要角色的轉軌時期,與此同時,中國政治制度的核心要素不能削弱,它們是中國凝聚力、前進動力和社會穩定的基石。中國的法治建設需要同政治制度的鞏固和完善形成彼此促進的探索,這樣的相互促進在西方曾經實現,它在今天的中國也勢在必行。

一些激進的聲音認為,中國法治建設只能以改變和削弱中國現有政治制度為代價,這是極大的誤解。如果受這種認識支配,就不會看到任何法治進步,眼前將一團漆黑。

中國法治建設中的最大問題是司法權威不夠,它更多是社會建設層面的問題,而不僅僅是政治層面的問題。司法腐敗介於社會建設和政治建設之間,繞開終審上訪的盛行尤其暴露了社會建設的不足。

中國人在日常生活中借助法律或與法律遭遇的幾率都低於西方社會,讓法治向草根社會滲透還有漫長的路。互聯網幫助很多人越過這一過程,對一些著名的案件發表意見,這實際造成了中國的「網上普法運動」,倒逼司法公正,同時它也會帶來臨時性的負面效果,對具體案件審理形成民粹主義的壓力。這與行政干預構成了對司法的雙重壓力。

需要看到,這些層出不窮的糾結指向一個總的目標,即把越來越多事情的裁決權交給法律,而且讓這樣的裁決越來越公正。只要不從西方的視角對國家政治制度耿耿於懷,任何人都有理由透過各種事件紛至沓來的喧囂,對中國法治建設的不斷前進持樂觀態度。

連薄熙來都走上被告席了,還有誰能在中國法律面前特殊?連唐慧那樣的弱女子都討回了尊嚴,司法公正還有什麼樣的障礙是絕對不能衝破的?不要說法律的這些伸張都是「偶然的」,它們都在為依法治國的拓寬和深耕打下樁子。

依法治國還有很多問題是開放的,有不確定性的。最重要的原因是中國在走一條既學習西方、又要在中國行之有效的法治建設之路。法治將重塑中國,中國也將發展、重塑法治概念的內涵。中國必須成為人類社會治理的創新者。

審判薄熙來
      責任編輯:連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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