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網引述台灣東森新聞網報道,新北市高姓女子和老公游男常常會一起用家裡電腦看性愛影片,今年1月高女一如往常地點開資料夾,赫然發現片中男主角竟是自己老公,被抓包的游男惱羞成怒告妻子擅用自己電腦。新北地檢署表示,因為電腦是夫妻共享且未設密碼,不起訴高女。但檢方看完影片後,查出新證據,發現游男至少與11名女子偷情18次,將游男起訴。
30多歲的高女向檢方表示,她和年齡相仿的先生結婚4年多,平時2人就共享同一台電腦,也常一起看性愛影片。今年初她在用打印機打印文件時,原想看性愛影片消磨等待時間,不料竟意外發現片中男主角是她的老公。高女說,根據影片顯示,先生至少和3女有通姦行為。
檢方調查後認定,原告游姓男子的電腦原本就沒有設定密碼,高女複製電腦內的影片檔也是為了保存通姦證據,因此將高女不起訴。游男坦承,前年4月至去年9月出差期間召妓並將整個性愛過程拍成影片帶回家存在電腦中,沒料到被妻子抓包。
雖然游男強調自拍都經應召女同意,但檢方勘驗影片後發現至少有一名女子察覺鏡頭,起身找出攝影機關閉電源,另外也查出,游男至少與11名女子共偷情18次,因為游辯稱不知應召女本名,也忘了拍攝地點,最後檢方僅起訴游男妨害家庭。而游與妻子已離婚,正商談數百萬元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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