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北京市朝陽檢察院工作人員12日證實,首都機場涉爆炸案已經偵查終結,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由首都機場公安分局移送朝陽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中新網報道,朝陽檢察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首都機場涉爆炸案是在8月8日被移送到朝陽檢察院的,公安方面以爆炸罪將犯罪嫌疑人冀中星移送檢察機關,目前該案已正式進入審查起訴階段,「這個階段的審查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如果案情較為清晰的話,時間不用那麼久,可能一周或者半個月內就能進入起訴階段」。
7月20日,首都機場爆炸案件發生後,機場公安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現已查明33歲的冀中星是山東省鄄城縣人,為反映個人訴求,他經過精心準備,攜帶自製爆炸裝置和傳單,到首都機場T3航站樓製造影響並實施爆炸犯罪。經審訊,冀中星對以上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犯罪嫌疑人冀中星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114條之規定,涉嫌爆炸罪。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0條之規定,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已於7月21日對其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7月29日,首都機場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8月8日,犯罪嫌疑人冀中星由首都機場公安分局以爆炸罪移送朝陽檢察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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