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7月29日,首都機場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據中國之聲報道,7月20日首都機場爆炸案件發生後,機場公安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現已查明冀中星(男,33歲,山東省鄄城縣人)為反映個人訴求,經精心準備,攜帶自製爆炸裝置和傳單,到首都機場T3航站樓製造影響,以及實施爆炸犯罪的事實。經審訊,冀中星對以上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犯罪嫌疑人冀中星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114條之規定,涉嫌爆炸罪。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0條之規定,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已於7月21日對其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