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親子鑒定其並非「生物學父親」後,將前妻訴至法院,經調解獲賠20萬元。
據新京報報道,「養了13年的兒子不是我親生的。」近日,家住通州的張先生,因接受不了這個事實,將孩子送還給前妻撫養。
今年4月,張先生要給兒子小北(化名)上戶口,因小北是非婚生,要提供親子關係證明。結果經鑒定,張先生得知小北不是自己親生的,遂訴至法院向前妻李女士索要30.6萬元賠償。近日,該案經通州法院調解,張先生獲賠20萬元。
未婚生子,婚後一年半即離異
「當時沒有想孩子是誰的,就以為是我的。」34歲的張先生說。
32歲的李女士也稱,她和張先生分手又復合期間,只在2000年3月和一直喜歡她的男生發生了一次關係,「後來我們就沒有聯繫了,所以我一直認為孩子是張先生的」。
2000年6月,張先生和已懷有身孕的李女士舉辦了婚禮,但因雙方未達法定結婚年齡,就未辦結婚證。6個月後,小北出生。2001年9月,雙方領取了結婚證。
而後,在小北2歲多時,兩人離婚。小北由張先生撫養。
為落戶男子帶兒去做親子鑒定
此後張先生再婚、離異、又再婚,但一直未再生育子女。因小北是非婚生子女,戶口問題一直未解決。小北今年即將上初中,張先生終於托人給小北解決了戶口問題,但派出所需要小北與張先生、李女士的親子關係證明。
於是張先生、李女士、小北三人前往司法鑒定中心進行親子鑒定。今年4月,鑒定中心出具鑒定意見書,結論為「排除張先生是小北的生物學父親」。
張先生又氣又羞,將李女士訴至法院,要求小北由李女士自行撫養,李女士給付其撫養費及精神撫慰金共計30.6萬元。
「孩子奶奶還不知道這事兒。」張先生稱,母親如果知道養了13年的孫子不是親生的,很有可能會自殺。
真相大白後孩子送還母親撫養
「我也是看到鑒定結論後,才得知張先生不是小北的親生父親,不然我也不會去配合做親子鑒定。」李女士說,她不是故意欺騙張先生的。
李女士還稱,在訴訟期間,她還給曾與她發生關係的男生打過電話,但對方不承認,之後就再也聯繫不上。「自從這事出現後,我現在的婚姻可能也難保了。」
據瞭解,張先生自從知道小北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後,與李女士一直瞞著小北,同時張先生也想盡快解決此事,以便與現任妻子抓緊要孩子。
後在法官的協調下,雙方達成調解意見,即小北由李女士自行撫養,李女士給付張先生撫養費及精神撫慰金2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