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秋雨中,一大早就有數十家媒體記者來到位於中關村的海澱法院門外。今天上午,法院不公開審理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姦一案。
據法制晚報報道,李某某的辯護律師陳樞表示,將在法庭上出示「逆轉性」證據,並堅持為李某某作無罪辯護。
庭外現場夢鴿出現在法院遭記者「搶拍」
早上8時許,雖然還有些小雨,但已有大批媒體記者扛著「長槍短炮」來到法院採訪。
為維持現場秩序,法院安排了大量法警及工作人員在現場值勤,並拉起了警戒線,將記者及圍觀群眾攔在警戒線外。
9時20分許,李某某的母親夢鴿女士出現在法院門口時,引起媒體記者的圍堵,不少記者衝破警戒線去「搶拍」。李某某的父親李雙江並沒有在法院門口出現。
據瞭解,本案將連續兩天不公開審理。
庭審現場公訴人單獨訊問被告人
上午,公訴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及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了訴訟。
庭審過程中,法庭核實了被告人的自然情況等信息,並向訴訟參與人告知了相關訴訟權利。
進入法庭調查階段後,公訴人首先宣讀了起訴書,被告人就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分別進行了陳述。
在法庭主持下,公訴人就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先後對三名被告人進行了單獨訊問;辯護人及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分別對被告人進行了補充發問。
微博互動
針對本報官微徵集到的網友提問,記者上午採訪了李某某等5人涉嫌強姦案的辯護人李在珂及陳樞。
@Crazy美含:這事一直拖延到現在,這期間有各種劇情啊,哪個真哪個假?是不是有人在對事實進行狡辯?(8月27日12:11)
李在珂:包括具體案情在內,法院沒有宣判前,暫不能透露。
就在昨天晚上,我確定好了具體的辯護意見,但是目前還不能向媒體透露。如果有人認罪不會影響到其他辯護人的辯護策略。
陳樞:案情比較複雜,該案可能無法在一天內審理完畢。
@湖南女子學院張聞驥:若被告人給予受害人合理的經濟補償後,基於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其刑事責任是否可以從輕判決?(8月27日16:40)
李在珂:所謂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是針對犯罪行為已經確定的前提下進行,是犯罪行為直接造成的被害人損失。
無論被告人的辯護人是作有罪辯護或者是無罪辯護,都還沒定論,我們認為被告人不是犯罪行為。一個白天有正當職業的人為何晚上要到那種酒吧去做見不得光的事?
陳樞:如果認為李某某有責任再考慮這個問題。我將在法庭上出示「逆轉性」證據,並為李某某作無罪辯護。
@孟之翔:我其實還想知道,有媒體說,魏某某在嫖娼中花的錢是最多的,那他負的責任是不是也重啊!(8月27日23:18)
李在珂:朋友多,出手大方,這是沒錯的,出錢多的有可能是「馬仔」。並且根據法律的規定,犯罪的輕重應該看情節和行為,並不是說誰出錢多誰的行為和情節就重。
@Joke_R:受害人和酒吧的人會出庭作證嗎?(8月27日23:37)
陳樞:如果楊女士能夠出庭,將更有利於質證和事實調查。
楊女士的代理律師田參軍曾在微博中表示楊女士無法出庭。
蘭和訪談瘦記者被擠出採訪圈
今天上午,李家的法律顧問蘭和律師也來到現場,同樣遭遇媒體圍堵採訪,一位個頭兒瘦小的女記者硬生生地從採訪圈裡被擠了出來。開庭前,蘭和律師回答了網友的提問。
網友:在公安的階段,小李如果沒有犯法,公安幹嗎逮捕他?
蘭和:警方拘留、檢察院批捕和提起公訴,不意味著最終認定其有罪。任何人未經法院判決都是無罪之身。
網友:你覺得你們的證據足夠證明李某某無罪嗎?
蘭和:我一再強調,我是李家法律顧問,我只是負責與外界的交流和溝通,不會對案情和材料做任何評述。
網友:蘭律師,楊女士在這種時候病倒也是情有可原。如果換位思考,誰都會想方設法地避免出庭。
蘭和:至於到底是否規避出庭,我不下定論。但無論從為了更好地指認犯罪,捍衛自我權利的角度還是事實的查明而言,她的出庭都是有必要的。我們希望有關方面重視此問題,對楊加以保護,避免遭到傷害和被工具化。
網友:被害人是否被恐嚇過?受害人不出庭作證,是否她當時已經被有關部門,限制了人身自由?
蘭和:我們從未恐嚇過她,其被恐嚇的事實真實性存疑,目前只有田律師掌握她的個人情況,他人如何恐嚇。我們希望有關部門重視,並保證其安全,不要被自殺、被傷害、被精神病和被疾病。
案情回放
7月8日海澱檢察院提起公訴。
7月9日海澱法院受理該案。
7月22日和8月20日海澱法院就該案先後召開了兩次庭前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