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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為何落馬官員多拒請律師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8-31]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2013年8月22日至26日,被告人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在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期間,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新聞發言人,向庭外的新聞記者介紹情況,並通過官方微博及時發佈了庭審情況。

此案的審理,刷新了之前公眾對審理「落馬高官」的認識。

一段時期以來,「落馬高官」較多,對於如何審判,也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

據新京報專訪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主任、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有著「中國刑辯第一人」之稱的田文昌律師,他曾先後多次擔任落馬高官的辯護律師。

如何選擇律師

不請律師的主要原因是「落馬官員」的認識和觀念不到位,法治觀念相對淡薄和缺乏對律師制度的瞭解。

記者:每逢審判「落馬高官」,總會引來社會的高度關注,「落馬高官」這個說法合適嗎?

田文昌:「落馬高官」被送上法庭,他就是普通的犯罪嫌疑人,已經與「官員」沒有什麼關係,但因為他落馬前的身份,人們還不能完全把他當成普通的犯罪嫌疑人,所以才引起更多的關注。

記者:據瞭解,有不少官員落馬後不請律師,比如原某省委書記當年被指控後就表示:「我是黨的人,怎麼能夠請律師同黨對抗?黨要把我怎樣我就怎樣。」不請律師的原因是什麼?

田文昌:這種現象以前相對普遍一些,近幾年有所好轉,大部分「落馬高官」都會選擇聘請律師。「落馬高官」不請律師的因素很多,比如對指控爭議不大,觀念上有誤區,法律知識匱乏,包括請律師會被認為態度不好,跟司法機關對抗等。

總體來看,主要原因還是「落馬高官」的認識和觀念不到位,就是法治觀念相對淡薄和缺乏對律師制度的瞭解,導致不少官員認為不請律師會被認為是認罪態度好,請律師就是認罪態度不好。

記者:那「落馬高官」的代理律師由誰來決定?

田文昌:從目前情況看,既有「落馬高官」自己挑選,也有家屬出面挑選,既有法院指定,也有律師主動聯繫,這些情況都有,具體不太好說。不管哪種情況,最終都是要經過當事人同意的,選擇權在當事人那裡。

記者:「落馬高官」選擇律師的標準是什麼?更加信任?影響力大?辦案水平高?代理費用低?

田文昌:這些因素都會有,但關鍵問題是這些「落馬高官」對律師、律師行業和律師制度普遍缺乏瞭解。他們認為哪個律師更合適,基本上都是靠聽說的。

之前有不少「落馬高官」找我做律師,也是聽別人說的,然後托關係聯繫。原因很簡單,他們在位時一般不會主動去瞭解律師行業的。

      責任編輯:冬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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