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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珂揭與夢鴿密會細節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9-02]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李某強姦案兩次庭審後,夢鴿不僅高調接受採訪為兒子喊冤,還曝光與同案犯魏氏兄弟律師李在珂的短信內容,斥對方為提高知名度讓魏某作假證。31日下午5點,李在珂在其辦公室臨時召開媒體見面會駁斥夢鴿的「指控」,他還透露了本案背後諸多細節,包括曾與夢鴿密會近四個小時,對方自稱「軍方對本案有關注」。夢鴿還在聊天中歎氣:「這孩子也是,都到樓下了,忍忍不都到家了麼!」

矛盾焦點:同案犯均證實李某打了受害人

據中國網報道,李某一方與李在珂積怨已久,早前,李家法律顧問蘭和直指李在珂「說話不負責」,並質疑他此前曾任公安局要職或對本案產生影響。李在珂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事偵察處副科長、科長、辦公室主任等職,1994年改行做專職刑事辯護律師。

8月29日李某案最後一次庭審時,有傳聞稱李在珂在庭上遭夢鴿人身攻擊。導致雙方針鋒相對的重要原因是,夢鴿認為李在珂誤導魏氏兄弟作假證,在庭上說李某打了受害人,這是給李某律師在「無罪辯護」上設計難題。

接受採訪時,李在珂回憶了庭審時的情境:「在8月29日的庭審最後,夢鴿突然站起來說,(魏某說李某打人)都是魏某的律師串通的。我當時也站起來說,我與魏某從始至終只見過一面,就是在開庭前的一天,見面不超過40分鐘,我主要叮囑孩子不要在法庭上東張西望,要有個好態度,叫他不緊張。」

針對李某是否在車上打了楊女士,李在珂表示:「魏某在公安部門進行過9堂供述,當庭的供述與9堂供述都很吻合。」李在珂強調:「張某的供述也說了,李某在車上打了楊女士幾個耳光,難道也是我教的?」夢鴿曾在接受採訪時指出,魏某當時在開車,不可能看清車後座是誰打的楊女士,對此李在珂反駁道:「車上有後視鏡,魏某能看見車後面發生了什麼。」

否認為提高知名度造假:說想當人大代表是談人生理想

8月29日庭審結束後,一直不肯直面媒體的夢鴿突然頻繁接受採訪,並且把矛頭直指李在珂。她曝光數條兩人來往的短信,稱李在珂直言想當李某的辯護律師,因為他想找影響大的案子擴大知名度,為當全國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加分。

對此李在珂表示很無奈:「可能是因為有些事兒我不能做,不想做,本來我想舉辦新聞發佈會說這件事,但覺得沒必要,我一直在納悶我做錯了什麼,我們往來的短信,無非是一些朋友間的聊天內容,也沒有什麼太出格的話,(她為什麼曝光)我百思不得其解。可能是有些事兒我沒幫她忙,我不能做,也不想幫她的忙。」

在談到「當人大代表」時,李在珂突然拉高嗓音說:「我說當人大代表,是在暢談人生理想,當人大代表,為人民服務,有什麼不好的!」

對於短信中「我想看你們笑過之後如何哭」的內容,李在珂稱這些言論另有所指:「第一次庭前會議時,我在美國沒有出庭,是我的助手出庭的。夢鴿和她的律師嘲笑我的助理張律師,所以我發了這樣的內容。」

密會夢鴿近四個小時 夢鴿稱軍方有關注本案

為回擊夢鴿的爆料,李在珂當日還向媒體曝光了與夢鴿密會的經過:「我們第一次見面,具體時間忘了。下午三點在北京友誼賓館的紅梅廳見面,夢鴿老師提前訂好的包間,當時我見夢老師只是一個人來,我問雙江老師呢,她沒吱聲,交談很融洽像一見如故,兩個小時後,我意識到她是女性,單獨在一起不太合適。我多了個心眼,叫我的助理來,後來夢鴿老師還請我們吃了頓飯,大約6、7點分手,除了談案子還聊家常。夢鴿說案子軍方有關注,某某領導會關注的,後來夢鴿歎了口氣說,這孩子也是,都到樓下了,忍忍不都到家了麼!幸虧當時我把助理叫過來,現在她把我們私下聊天的內容曝光下來,以後不知道夢鴿還會拿我什麼把柄,所以我是萬幸的。」

回憶交惡過程 李在珂:夢鴿曾拿短信威脅我

李在珂稱,當初案發後,夢鴿親自登門,他也想與夢鴿簽委託協議,畢竟律師事務所是盈利性質的,除了能掙錢,他也認為這是一個「機會」:「她在這個辦公室和我們見的面,走的時候留了電話,讓我與她繼續保持聯繫,我作為一個律師有當事人上門打官司,她是個客戶,也是個機會,我想與她簽訂委託協議,來給她的兒子辯護,我們律師事務所是盈利性的,誰不想掙錢,這點是無可厚非的。」

兩人最後沒有建立委託關係是因為一次採訪:「當時我接受採訪,說李某某自稱武功天下第一,後來夢鴿非常生氣。我想,夢鴿連兒子打人都不承認了,就覺得這個案子沒法做了,連續給她發了兩個短信,給她道歉,夢鴿老師又發短信威脅我,說我們來往的短信還在我這,你可說過要當人大代表等事。我當時很氣憤,你作為一個歌唱家怎麼能拿這個威脅我,我說,如果你再威脅我,我就不客氣了!」

曝夢鴿一方雇水軍 批其「愚昧無知害了孩子」

李在珂坦言沒能和夢鴿建立委託關係很遺憾。他說自己給夢鴿支過很多招,其中一招就是「案中案」:「楊女士到底是嫖娼敲詐還是強姦,很多事都說不清。我想最能說清的就是張某和受害人,張某有過發短信要50萬的事實,我認為不排除是個圈套,我接觸這個案子是最早的,抓完人不到兩個小時,還沒刑拘,魏某的父母就找到我了 ,案卷我都看過。如果當時夢鴿立刻報案,把張某和受害人抓起來,突擊審訊,沒準還真有別的問題,但當時她沒聽我的。」

李在珂向闡述了原本為李某準備的辯護思路:「我的思路是,打人的事就不要迴避了,因為打人和最後發生性行為沒有因果關係。我這是很高明的觀點。雖然打了人,但這個案子可以說成,在嫖娼的過程中,因嫖資或其他問題發生糾紛,但與發生性行為無關。如果她採取我的意見,28號開庭她不至於那麼被動。」

他認為夢鴿不僅忽略了自己的辯護思路,還被其他律師誤導,他用「愚昧無知」形容夢鴿的做法:「發案後,有些律師頻繁的在網上發消息,一直在挑動群眾情緒,所以這個案子影響越來越大,滿足了一些律師的個人需求。但我確實認為,夢鴿身邊的律師給她出壞主意了,還雇水軍發消息,你以為把輿論改過來就能打贏官司,你以為法官會看網上的消息,這都愚昧無知!她還害了孩子!」

李在珂預測案件結果:李某行為已構成強姦

事到如今,李在珂認為,李某在整個輪姦案中確實存在著被冤枉的成分,但目前他的行為已經構成強姦罪犯罪構成要件,翻案可能性非常低。

周邊:李天一庭審狀態好 見到夢鴿很有禮貌

採訪中李在珂還透露了李某在庭審時的狀態:「李某每次見到夢的時候都是很有禮貌的,嘴唇微微一動說『媽媽』,這讓我很感動,他的狀態還是不錯,但當29號開完庭了,夢鴿指責我後,我注意到,李某攥著拳頭,怒視著我,我當時也對視著他點了頭,法庭上不能說話,但我在心裡說孩子我沒害你,我在幫你!你父母沒照你叔叔的話做能怪我麼!」

      責任編輯:Rose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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