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台「淫魔」富少李宗瑞涉迷姦偷拍30女、另偷拍4女案,台北地院上午宣判,法官認定他偷拍、性侵屬實,強制性交部份判他應合併18年6月,妨害秘密部份則判刑3年10月,得易科罰金。
據人民網綜合台灣媒體報道,台北地院上午提訊在押的李宗瑞到庭,李宗瑞被控從2009年起,到台北市夜店把妹後,對34名女子下藥性侵,再用攝影機和手機拍攝性愛過程,遭檢方依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痛斥他毫無悔意,具體求刑30年有期徒刑。
由於被害人包括知名藝人、女模、通告藝人,引發軒然大波,其中12名被害人各自求償200萬元到1200萬元。
李宗瑞到案後,辯稱和被害女子上床是雙方你情我願,他沒有下藥或性侵,也不明白影片為何會外流,他願意向被害人道歉。針對偷拍部分,他願賠償34名女子每人各20萬元,合計680萬元以換取和解。
以下是本案大事記:
●8月1日李宗瑞遭通緝。
●8月8日出刊的《壹週刊》爆出元大證董事李岳蒼之子李宗瑞迷姦一案。
●8月11日李宗端現任女友的賴慕禎(Joyce)出面為李辯駁,聲稱李宗瑞的前女友是因為要不到錢,才會爆料抹黑李宗端。
●8月14日李宗瑞的偷拍光碟流出,爆多位女藝人受害。
●8月15日李宗瑞的小模前女友遭檢警約談,交出淫照、影片等相關證物;警方全台灑網追人。
●8月16日李母史錦秀遭北檢約談。
●8月17日李宗瑞女友賴慕禎(Joyce) 在高雄鹽埕區落網,經查為毒品通緝犯,也涉及偽造文書。
●8月19日名模吳亞馨遭爆出性愛影片,首度對外稱「是遭李宗瑞下藥迷姦」。
●8月20日李宗瑞父親李岳蒼發出聲明表示,絕對沒有協助兒子逃亡。
●8月23日李宗瑞躲藏23天後,晚間8時30分前往北檢接受偵訊。同日藝人王陽明、祝釩剛因李宗瑞案,遭北檢約談。
●8月24日李宗瑞否認迷姦女子,雖稱合意性交,但遭收押未禁見,同日協助窩藏的陳美蘭到案說明。
●8月26日網路爆出27.5G的李宗瑞偷拍影片。
●8月27日李宗瑞透過律師首度「向社會大眾致歉」。
●8月31日北檢首度提訊李宗瑞。
●9月7日北檢二度提訊李宗瑞。
●9月27日李宗瑞首度與受害女子對質。
●10月9日李宗瑞與李父李岳蒼當庭對質,李岳蒼數度痛斥李宗瑞,「讓家族蒙羞」。
●10月16日李宗瑞首度在法庭上與父親李岳蒼、母親史錦秀團圓。
●10月19日李宗瑞遭延押2個月。
●11月6日李宗瑞案偵結,遭求刑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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