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央視快訊:今早,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楊達才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受賄贓款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贓款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案件回顧:
2012年8月26日,陝西省包茂高速安塞段發生特大交通事故,導致36人遇難。一張新聞圖片拍攝到楊達才面帶微笑出現在事故現場,受到公眾質疑和抨擊。隨後這位「微笑局長」在不同場合佩戴多塊名牌手錶的圖片在互聯網上被廣泛轉載,被網友稱為「錶哥」。
2012年8月30日,陝西省紀委對外稱,已經安排人員對楊達才進行調查,如確有違紀或腐敗問題,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012年9月21日,陝西省紀委發佈消息稱,鑒於楊達才在「8·26」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不當「笑臉」行為和佩戴多塊名錶等問題,陝西省紀委及時進行調查。調查表明,楊達才存在嚴重違紀問題,依據有關紀律規定,經陝西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經省委研究決定:撤銷楊達才陝西省第十二屆紀委委員、省安監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
2013年8月30日上午,「楊達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一審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3號法庭進行。楊達才被訴受賄25萬元,504萬元存款來源不明。
公訴方稱,楊達才家庭財產達1177余萬元,其中611余萬能夠說清來源,504余萬元無法證明來源。調查證據顯示,楊達才在擔任陝西省安監局局長期間為一家公司從安全評價乙級資質申報甲級資質過程中提供幫助,先後分三次收受賄賂25萬元。檢方對楊達才按照受賄罪與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提起公訴。
經查明,楊家歷年的收入中主要可分為薪金、投資與禮金等。其中楊家4個成員歷年工資收入為197余萬元、婚喪嫁娶的禮金收入為65萬元;楊家擁有房產4套,兩套住房位於西安市與漢中市,楊達才支付104余萬元房款;另外1套住房為兒子結婚時,親家送給女兒的婚房;1套住房為楊達才妻子的侄子高某所有,因孫子落戶而轉到楊達才妻子名下,但未支付房款。其他還有獎金、住房公積金、部分投資餐飲、農家樂的營業收入等。
庭審中,法庭共傳喚5名證人到庭,對楊達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作證,被告人楊達才及其辯護律師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楊達才所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控辯雙方則就楊達才是否存在自首情節展開辯論。
在最後陳述中,楊達才說,「關於案子,檢察機關實事求是,法庭依法審判,我工作了幾十年,最後走上犯罪道路,跌入犯罪深淵,追悔莫及。我有認罪悔罪的強烈願望,請求法庭給我重新做人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