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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傳銷大案開審 近兩千人涉案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9-09]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被廣西公安部門列為「廣西一號傳銷大案」的「1·18」組織、領導傳銷系列案8日在南寧開審。據介紹,這一系列案共有118名被告人,整個傳銷體系涉及近2000人,涉案金額特別巨大。

據新華網報道,該系列案將分為三個案件進行審理,庭審時間預計將持續11天。8日當日開始審理第一案是被告人李永兵等46人組織、領導傳銷一案。

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永兵、趙晨江、常景等人自2008年、2009年起在南寧市以交錢申購虛擬份額參加「純資本運作」組織為名,通過拉人頭發展下線,形成上下線傳銷網絡關係,要求下線交納3800元至69800元的入門費,並依照層級排位、級別和發展下線的數量予以瓜分獲得非法收益的方式進行傳銷活動。

公訴機關另查明,被告人李永兵、趙晨江、常景等人自加入南寧市「純資本運作」傳銷組織、成為該組織成員後,積極發展下線,傘下人員達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擔任該傳銷組織體系老總。另有其他被告人擔任該傳銷組織體系大經理,對傘下人員進行管理,起到上傳下達的組織、協調作用。

公訴機關認為,在「1·18」組織、領導傳銷系列案中,各被告人以「純資本運作」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的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嚴重擾亂了國家正常的經濟與社會秩序。各被告人同屬一個傳銷大體系,整個傳銷組織成員超過1900人且層級在40級以上,其行為均已觸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的規定,依法均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118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文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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