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新疆吐魯番地區中級人民法院12日對鄯善縣「6·26」暴力恐怖案件中艾合買提尼亞孜·斯迪克等4名被告人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放火罪數罪並罰,判處艾合買提尼亞孜·斯迪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參加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放火罪數罪並罰,判處吾拉音·艾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參加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並罰,判處阿不都拉·斯熱甫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參加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放火罪數罪並罰,判處艾克拉木·吾斯曼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據新華網報道,法庭審理查明,2010年4月以來,艾克拉木·吾斯曼、吾拉音·艾力、阿不都拉·斯熱甫力先後與艾力·艾合買提尼亞孜等數人在鄯善縣魯克沁鎮多次聚集,從事非法宗教活動,宣揚宗教極端思想,收聽觀看境外恐怖組織煽動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音視頻,傳看宣揚宗教極端思想的書籍,接受宗教極端思想並就進行暴力恐怖活動達成共謀,進行暴恐體能訓練,恐怖組織逐漸形成。
2013年以來,艾合買提尼亞孜·斯迪克與艾力·艾合買提尼亞孜多次預謀進行暴力恐怖活動。6月19日晚,按照艾合買提尼亞孜·斯迪克與艾力·艾合買提尼亞孜事先的商議,艾力·艾合買提尼亞孜召集艾克拉木·吾斯曼等5人在魯克沁鎮艾因丁·吾買爾家聚會,策劃對魯克沁鎮派出所、當地政府、特警中隊、主麻市場等處實施恐怖襲擊;安排由艾克拉木·吾斯曼籌集、掌管經費,並與其他恐怖分子購買作案刀具。期間,艾克拉木·吾斯曼還提議製作燃燒瓶放火。根據分工,6月20日至25日,艾克拉木·吾斯曼與其他恐怖分子籌集資金10800元,購買長砍刀26把、短刀21把;其他人購買了汽油、軟管等犯罪工具。6月下旬,艾力·艾合買提尼亞孜等人將實施恐怖活動的準備情況向艾合買提尼亞孜·斯迪克匯報,並稱可以行動。6月25日,艾克拉木·吾斯曼在為作案刀具開刃時,因涉嫌犯罪被拘留。艾合買提尼亞孜·斯迪克等人恐事情敗露,決定提前實施恐怖襲擊。
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庭審理過程中,依法保障被告人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出庭為其提供辯護,社會各界群眾旁聽了庭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