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日前,南都追蹤報道了深圳市羅湖醫院「插管通肺卻誤插進胃,治死患者改病歷」的事件。昨日,調查組發佈調查結果確認,院方在醫療事故中存在責任並有篡改病歷以及公款吃喝等問題,多名責任人受到處理,羅湖區衛人局亦派出工作組進駐醫院監督整改。
據通報,經調查組調查和專家組討論,患者術前診斷明確,有手術指征,但對圍手術期(圍繞手術的全過程)的風險評估不足。手術後,患者出現呼吸困難。採取氣管插管的措施,但氣管插管可能誤入食管,延誤最佳搶救時機,最終導致患者不可逆性的缺血缺氧腦病引發多器官衰竭而死亡。
調查組稱,8月7日16時35分的搶救記錄中,胸外科(普外科二病區)住院醫師潘宏信、主任蘭志禎對血氧飽和度及當時體征未真實描述,兩次氣管插管僅描述為一次,為偽造病歷。常務副院長關養時、院長助理兼醫務科主任張天峰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患者死後,經醫調室協調,院方賠償人民幣98萬元,上述糾紛處理按相關規定進行,不存在「天價賠償」和醫院與家屬「私了」及額外50萬元「封口費」情況。
通報稱,區衛人局對羅湖醫院給予警告,責成該院立即進行整改,院領導班子作出深刻檢討,並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對相關領導、責任科室和相關人員給予經濟處罰。區衛人局派出工作組進駐,監督整改。
麻醉科主任李太富被責令暫停12個月執業活動,胸外科(普外科二病區)主任蘭志禎被責令暫停10個月執業活動,並按相關程序辦理;責成羅湖醫院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撤銷李太富、蘭志禎科室主任職務。
對偽造病歷的潘宏信醫生給予警告。對常務副院長關養時、院長助理兼醫務科主任張天峰給予警告;對副院長關健偉給予通報批評。
關養時、鄭理光等人用公款聚餐,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精神。考慮到關養時等人在媒體曝光和組織調查前能夠主動糾正錯誤,區紀委研究決定,對此事在全區通報批評,責令鄭理光、關養時作出深刻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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