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18日上午,震驚全國的南京江寧餓死女童案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兩名餓死女童的母親樂某被公訴機關控以涉嫌故意殺人罪,鑒於被告現身懷有孕,建議量刑無期徒刑。辯護方表示,公訴機關所控罪名證據不足,不應以此重罪判處樂某。
據中國新聞網9月18日報道,18日上午九點,就在中國傳統舉家團圓的中秋佳節前夕,一身黑衣、齊耳短髮、素顏黝黑的樂某出現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庭前。身材臃腫的她腹部隆起,已然一副孕婦模樣。不滿22歲的她,被檢察機關控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因其不負責任的行為導致了其兩名親生女兒餓死家中的嚴重後果。
庭審期間,除了在公訴機關出示樂某的兩個餓死女兒相關證據時,她控制不住聲音哽咽,多次抹淚抽泣之外,大部分時間,樂某的表情都很木然,聲音雖然稚嫩卻很平靜。
上午的庭審以控辯雙方就樂某的罪名定性和量刑輕重進行辯論終結。
公訴方認為,樂某負有法定撫養義務且有履行能力,明知不履行撫養義務導致被害人死亡,仍然採取放任態度,致使危害後果發生,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於樂某現在身懷有孕,建議法庭量刑無期。
對此,辯護方表示,公訴機關所控罪名證據不足,同時考慮到樂某的成長環境特殊,以及不健全的社會機制體系造成的一定後果,法庭不應受該案造成的社會輿論所壓,需罰當其罪,以幫助、拯救、教育為主。
江蘇省和南京市婦聯,江寧區相關的各級政府部門,當地社區,以及檢察院和基層法院的多名工作人員,到庭旁聽此案。同時,來自全國各地、甚至海外的媒體50多家關注和報道了該案的庭審全過程。
據悉,庭審將在18日當天下午當庭判決,南京中級人民法院將在判決後舉行新聞發佈會,就庭審細節接受媒體採訪。
新聞背景:2013年6月21日上午,南京市江寧區泉水新村兩名女童被發現在家中死亡,其中一名一歲,另一名為兩歲,當時,女童母親樂某失蹤,父親李某因容留吸毒者正在服刑。經法醫鑒定,兩個孩子無機械性損傷和常見毒物致死的依據。輿論普遍認為,兩名幼童系因無人照管飢餓致死。
該案因受害人年齡幼小,案情尤其淒慘而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和譴責。
據當地媒體報道,女童母親樂某,22歲,有吸毒史,2012年因吸毒被公安治安處罰,後因哺乳期,行政拘留不予執行,兩名女童餓死當天晚間樂某在一家漢堡店內被警方抓獲。父親李某在今年八月底刑滿釋放。
9月6日,此案涉案人樂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南京市檢察機關提起公訴。開審前,樂燕因已懷孕3個月,被監視居住在南京某賓館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