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央視報道,「房叔」蔡彬日前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半,沒收非法所得335萬元,但庭審未提及「網上揭發的21套房產」。檢察機關回應:庭審中提及的兩套房被認定為受賄,其餘房產購房款來源無法認定,證據鏈不完整,按疑罪從無原則,暫認定為合法財產。
新聞回顧:
「房叔」事件:
2012年10月22日,廣州番禺「房叔」蔡彬被「雙規」並免職。當日,紀委通報稱,經初步查明,蔡彬在擔任番禺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番禺區城管綜合執法分局局長、政委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賂、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等重大違紀行為,番禺區紀委已對蔡彬進行立案查處,並對其實施「雙規」措施。網帖所曝光的他與家人擁有21套房產的信息也被紀委證實屬實。此外,紀委確認,蔡彬的兒子已加入澳大利亞國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