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日本一名就職於JR西日本鐵路公司的男性員工於去年10月自殺身亡。該員工家屬將這家公司告上大阪地方法院,要求賠償損失1.9億日元(約合1200萬元人民幣),因為他們認為,這名男子的自殺是被強制長時間工作患上了憂鬱症所致。
據國際在線援引日本《朝日新聞》10月25日報道,在25日的法庭第一次口頭辯論中,JR西日本鐵路公司稱,不能確認這名28歲男子的自殺是否是因為得了憂鬱症,並拒絕了男子家屬的賠償要求。
據悉,該男性員工於2009年研究生畢業後,就任JR西日本鐵路公司的綜合職位。2011年6月被分配至管理鐵道保安設備的部門。自殺前,他負責保安裝置的更換等施工工作,晝夜連續往返於施工現場和公司,並且週末也要加班。2012年10月,他在離公司不遠的兵庫縣尼崎市內一所公寓跳樓自殺。
據JR西日本鐵路公司測算,在自殺前的一個月,該男性員工在規定時間外的工作時間為162個小時。而日本厚生勞動省規定的「過勞自殺」的認定標準為:「加班時間達到約160個小時」。正因此,這名男子的家屬向尼崎勞動基準監督署提出申請,要求將其自殺認定為工傷,並已於今年8月獲得認定。
報道認為,鑒於這名自殺男子生前的確長時間加班,JR西日本鐵路公司未來可能會承認存在「不恰當的工作環境」,但會就賠償數額進行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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