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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府擬代槍殺孕婦警察賠償70萬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11-04]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今日早報》報道,醉酒狀態下,廣西貴港市平南縣刑警胡某在米粉店內槍殺孕婦吳英,並射傷其丈夫蔡世勇。持槍殺人案持續引發關注。記者採訪瞭解到,目前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正在和受害者家屬協商賠償問題。法律專家認為,政府賠償符合法律規定,但是並不能免除醉酒警察個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賠付受害方時,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根據單位過錯和個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嚴格履行簽約程序,給受害者家屬一個清楚、公道的交代,也避免被指「濫用納稅人錢」。

當地政府曾計劃賠償70多萬元遭拒

1日,當地政府部門提出賠償計劃,但方案未獲家屬同意。2日晚,家屬稱,政府已通知週二將再次進行協商。「我們就希望有一個公正的結果。」家屬代表賴先生如此表示。

蔡世勇的姐夫賴先生稱,前日,當地政府曾提出賠償70多萬元,包括死者賠償金、孩子撫養費等,但他們沒有同意。「兩個孩子太小,老人也得贍養,死者也需要一個體面的墓地,而我小舅子傷到鎖骨,以後會不會有影響都不好說。」

據悉,10月31日,當地政府曾將吳英娘家、婆家親屬召集到一處,商議賠償問題。「現在這賠償標準、依據我們都不清楚,也不懂。政府說是問過律師的,但又不讓我們再單獨找律師。」賴先生表示,他們只需要一個公正的結果,政府通知週二再次進行協商。

2日晚,平南縣政府相關負責人黎先生表示,目前賠償金額未定,會同家屬就細節繼續協商。

公眾質疑醉酒警察殺人憑什麼由政府埋單賠償

3日,貴港市副市長、平南縣委書記黃星榮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雖說「誰殺人誰賠償」,但是考慮到訴訟時間較長,為了盡快讓受害者得到補償,計劃由政府出面先行支付,事後再由犯罪嫌疑人償還政府。

針對賠償問題,有公眾質疑,醉酒警察殺人憑什麼由政府埋單賠償?記者就此採訪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委員會委員張樹國律師,他介紹說,在公安部等部門三令五申的情況下,作為民警竟敢違紀持槍喝酒,甚至酒後持槍殺害無辜,如查證屬實,犯罪嫌疑人胡某除了應當依法承擔刑事責任,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與此同時,事件的發生,反映出當地公安機關對警員管理存在嚴重問題,這一管理上的問題既有行政法律範疇的行政責任,也有民法範疇的過錯責任。因此,犯罪嫌疑人供職的機關也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

張樹國律師同時指出,公安機關是政府全額撥款部門,事發後,在基本事實被確認的前提下,當地政府積極主動地願意給家屬一定賠償,這既符合法律規定,也體現了行政機關知錯認錯,重視受害人所受傷害,體現心繫百姓的行政理念。當地政府考慮到依照法律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時間太長,行政機關願意出面,代犯罪嫌疑人先行賠付,也體現當地政府對善後工作的重視和對善後處理的積極態度。

而應當引起重視的是,政府賠償並不能免除犯罪嫌疑人胡某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這是兩碼事,不能混淆。行政機關除了積極的善後態度,賠付受害方時還要嚴格地按照法律規定和程序,根據各方應當承擔的責任,在自願原則基礎上,由單位、加害人和受害人三方共同簽署相關協議,寫明各方權利義務,約定單位的賠償是多少,代犯罪嫌疑人支付的賠償多少,即政府將來需要向犯罪嫌疑人追償的具體數額。在嚴格履行簽約、給付程序的同時,給受害者家屬一個清楚、公道的交代。政府在依照協議支付相關賠償後,要做好對犯罪嫌疑人追償工作,避免濫用納稅人的錢。

      責任編輯: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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