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截至2013年9月底,中國各省區市已有3721名幹部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被黨紀處分,其中有10名地廳級幹部。
據參考消息網11月19日報道,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18日發佈的問題總匯表顯示,自中共中央八項規定實施,至9月底,各省區市共查處了14839件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16699人的問題被處理,其中地廳級25人,縣處級594人,鄉科級16080人;受黨紀處分共3721人。
數據反映出,公職人員違反公務車管理使用有關規定的情況最為普遍,在被查處的14839件問題中,共佔4851件。公款大吃大喝問題和大操大辦婚喪喜慶問題也較平常,分別有820件和688件。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的註解標明,「其他問題」指其他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包括收送節禮、接受或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違反工作紀律等。
報道稱,2012年12月頒布的中央八項規定著力整治黨風,遏制奢侈浪費行為,中央紀委公佈的上述數據顯示出,在八項規定出台之後,各地對違規三公消費的查處力度明顯加強。但從數據上看,被查處的幹部主要集中在基層,各省區市受到黨政紀處分的3721人中,縣處級為176人,鄉科級的則有3535人。
報道指出,2013年以來,中紀委持續通報若干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以期起到警示震懾作用,如在2013年3月通報的六起頂風違規問題中,海南省瓊中縣財政局局長因公款宴請個人朋友等,被免去黨內和行政職務,由本人上繳招待費用。
中國輿論認為,八項規定在某種程度上遏制了公款吃喝風,但國內媒體也發現,鋪張浪費的現象仍然存在,部分官員將消費場所和方式變得更隱蔽或轉入「地下」,比如將機關食堂改裝成請客聚餐新場所、將茅台酒裝進礦泉水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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