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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貪官被查時寫後悔書受審全翻供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11-20]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徐亮今年50歲,在南京江寧區從科長、鎮長一直幹到區水利局局長。去年11月份,南京市紀檢部門發現他涉嫌經濟問題,將其雙規。

據揚子晚報報道,昨天,徐亮涉嫌受賄案在南京市中院開庭審理,庭審持續了一整天。公訴方指控,徐亮在10多年裡總共受賄290多萬元,其中包括兩套低價房產。對於指控,徐亮幾乎都作了不同於以前的辯解。他的辯護律師也就多筆款項,為其做無罪辯護。

懺悔書寫得「情真意切」,可法庭上……

我雖然出生農村,但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學習成績一直優秀的兒子名牌大學畢業後,在金融單位工作,妻子也是公務員。每次與父母、岳父母聚會,四位老人都告誡我,在外面要注意,人家送的錢物不能瞎拿。實際上,自己也不差錢,不缺房,就是不買那兩套房,自己也有四五套房。走到今天這個地步,不怨天、不怨地,只怨自己,只恨自己。

——摘自徐亮的悔過書

113萬

指控:飯店老闆給你買房又買車

控方證據顯示,徐亮與飯店老闆王某的交情開始於1999年,徐亮當時任江寧縣銅井鎮鎮長,王某則在銅井鎮開飯店,徐亮等鎮領導常去吃飯。

兩年後,徐亮轉任東善橋鎮黨委書記,王某跟著他把飯店開到了東善橋。2002年,徐亮任湖熟鎮黨委書記,王某把飯店又順利開到了湖熟。

王某在檢察機關承認,在湖熟鎮時,徐亮曾關照過相關工作人員,稱王某要來投資,幫他選一塊合適的地方。王某在看了幾個地塊後,相中了靠近路邊的一個。這個地方原來是規劃建設養老院的,最終在徐亮的堅持下給了王某。

王某在此地開的飯店也成為湖熟鎮政府定點招待場所,這給他的經營帶來很大收益。

2006年,徐亮在王某飯店吃過飯後,提到妻子想買車,大概要13萬。王某當即表示自己來出。

檢方指控,王某送給徐亮的第二筆錢為100萬元。據徐亮之前的供述和王某的證言,2010年徐亮看中了某房地產公司開發的金王府小區一套鄰秦淮河房產,便打電話給王某,稱自己需要100萬元錢,王某便湊了100萬的現金給徐亮。

翻供:

老闆欠我300萬,能算受賄?

徐亮昨天在庭上辯稱,妻子13萬買車錢,自己當時根本不知道。之前之所以都攬到自己身上,是為了不連累妻子。

徐亮說,自己的確打電話給王某要100萬買房子,但事後曾主動要求歸還,是王某表示不要了。

庭上徐亮還說,自己跟王某之前就有債務往來,自己曾分別借了20萬、80萬、50萬給王某,未收回。這10多年來,徐亮每年過節收的煙酒禮品都交由王某處理,估計價值也有150萬左右。也就是,王某總共欠自己近300萬,買房子向王某要的100萬,算還給自己的。

90餘萬

指控:你買的房比市價低90多萬

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徐亮從王某處拿100萬所買的房產實際價值近200萬。偵查及起訴階段的調查發現,徐亮與這家開發商也頗有淵源。

2003年,徐亮任湖熟鎮黨委書記,當時這家開發商買下的一塊地被另兩家企業佔著,徐亮幫他們解決了這個問題。

2006年,徐亮曾向開發商表示,如果有合適的房子就便宜點賣給自己。2010年,這家公司開發了鄰秦淮河的金王府小區,徐亮相中了一套房。開發商一位負責人詢問徐亮願意出價多少,徐亮給出的數字是100萬元。

這位負責人稱,那時房價已經每平方米1.3萬多,徐亮挑中的房子160平米,價值200多萬,就是按照顧客可以享受的最低折扣,總價也有190餘萬。但考慮到徐亮曾幫過忙,而且當時金王府小區作為涉水項目,打算改造秦淮河堤岸風光帶,以後難免有要他幫忙的時候,便答應了。

翻供:

我並沒有為開發商牟利

徐亮當庭稱,他購房前曾特意問過一位同事,得知這家開發商業務與水利局沒有交叉,而且是開發商主動說只要100萬的。

徐亮認為,雙方比較有交情,還有就是買房前自己曾拿出一箱茅台酒請開發商吃飯,對方誤以為酒價值20萬。席間他還跟開發商算了一筆賬,認為以100萬的總價賣也不會虧本。

徐亮認為,2003年他幫開發商拿回土地,只是正常履行政府職能。而後來開發的金王府小區,曾希望他出面協調,移走水文站,但至今水文站也沒搬走。以低於市場價90萬購房,與濫用公權力非法牟利無關。

公訴方稱,作為國家公職人員,非法為他人謀取利益,並不以是否濫用權力或是否實現作為判斷標準。

60萬

指控:低價買別墅獲免費裝修

檢方指控,2006年徐亮在任湖熟鎮黨委書記的時候,找到某房產公司董事長劉某,要求以優惠價購買兩套雙拼別墅。

當時,該別墅物價部門備案為每平方米4430元,最終劉某以2500元每平方米的價格賣給徐亮。劉某表示為別墅免費裝修,花費24萬。

翻供:

那是因為開發商要作樣板房

對於這件事,徐亮再次翻供。

徐亮說,2500元的單價是劉某報的,那時候別墅還在開髮根本就沒有定價。徐亮承認自己低價購買了別墅,但24萬的裝修款,也是劉某自己說的,而且裝修時為了做成樣板房供別人參觀。也即,是開發商使用樣板房做生意,不算自己獲益。

徐亮辯護律師同樣認為,這24萬的裝修款不能認定為徐亮的受賄金額。一方面裝修款的事實沒法認定;二來,劉某也親口承認,徐亮的別墅裝修好之後確實當過一段時間樣板房供別人參觀。

25萬

指控:開了3年車再賣給建築公司

檢方指控,第四筆是接受建築工程公司張某行賄車款25萬。張某稱,從事裝修工程,徐亮任鎮黨委書記就介紹過他裝修鎮政府,以後也受到他的關照。徐亮提出買車,自己就給了25萬元買車。而車子開了3年後,徐亮又找到張某說自己想換車,張某就提出舊車給自己,再給徐亮26萬購新車。

翻供:

就算這樣對方還欠10萬

徐亮辯稱,他曾找朋友借給張某200萬一年半時間,但張某只還了本金沒有還35萬的利息,所以在他看來,25萬不僅不能算是受賄,張某還欠他10萬。

2.4萬

小工頭過節費,他也說退掉了

第五筆受賄事實,是水利工程的小工頭周某近兩年逢年過節送給他的2.4萬元紅包。

對於這筆錢,徐亮說,在被南京市紀委調查前,他已經退還了2萬,這2萬不能算受賄。

至於剩下的4千塊,他自己徹底忘記了。

焦點追蹤

律師為4筆錢款做無罪辯護

昨天,檢方指控徐亮總共收受賄款290餘萬,建議判處徐亮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

辯方為其中4筆做無罪辯護,分別是100萬的購房款、低於市場價的90萬差價、24萬元別墅裝修錢和2.4萬元的過節禮金。

另外,對於徐亮25萬的買車錢,辯護律師認為可以認定,但是情節輕微,因為徐亮和張某之間還有人情,也確實存在一些借貸問題。

進去之後就交代算不算自首?

庭審中,檢方出示市紀委的證明材料說,此前市紀委已經掌握了徐亮有關低價買房、向別人要錢買車的事實。辯方表示,去年11月27日被江寧區紀委叫去的時候,徐亮第一時間主動供述了自己有關房子、車子的問題,當時市紀委並不掌握這些受賄事實,所以應該認定為自首,可以法定從輕處罰。

整個庭審持續了7個多小時,由於案情複雜重大,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他曾經要求水利局樹立正氣抵制邪氣

2010年11月,江寧區水利局召開全局幹部職工思想作風建設大會。徐亮還要求全局上下樹立正氣,抵制邪氣。

2011年,江寧區水利局召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匯報會,徐亮還代表局領導班子作了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匯報。

      責任編輯: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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