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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多名反腐專家表示,紀委系統實行雙重領導,有利於讓紀委有效監督地方黨委,特別是常委會成員。
據南早中文網報道,內地兩名法律教授向內地媒體透露,中紀委已經作出決定,查處發現領導幹部的違法犯罪事實,都回到司法途徑,移交到檢察院。
在最高人民檢察院開完討論相關問題的會議後,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向《成都商報》透露,「今後領導幹部涉及職務犯罪,將不再是中紀委先介入辦案的模式,涉及到追究其刑事責任的問題,將由檢察院直接介入辦理。」
知名反腐專家、清華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也證實,中紀委已經作出決定,查處發現領導幹部的違法犯罪事實,都回到司法途徑,移交到檢察院。
姜明安認為,之前檢察院對權力的監督其實不夠。而今後,中紀委的職能或將主要轉向政策指導、預防腐敗的方向,保證檢察權和審判權的獨立性。
他透露說,目前中紀委還需要和最高檢做交接協調的工作,但方向已定。今後,幹部涉及瀆職、貪污等職務犯罪可能受到法律追究的,都會交由檢察院直接辦理。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下簡稱《決定》)提出,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防控廉政風險、防止利益衝突、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任職迴避等方面法律法規,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
《決定》提出,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
多名反腐專家表示,紀委系統實行雙重領導,有利於讓紀委有效監督地方黨委,特別是常委會成員。過去紀委在監督同級黨委時,特別會受到同級黨委一把手的制約。 。
此外,專家們還就《決定》中的「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作出瞭解讀。
根據公開資料梳理發現,目前已有16位省級紀委書記從外省或中央部委直接「空降」,包括北京、天津、山西、內蒙古、吉林、江蘇等,其中12位從外省調任,4位從中央下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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