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在研究設定一個防空識別區,此舉可能會加劇兩國之間的緊張關係。」23日,日本媒體報道稱,中國設定防空識別區,這一區域與日本在東海的防空識別區相重疊。其實,自釣魚島爭端升溫以來,「防空識別區」一直是頻繁出現在日本媒體的一個熱門詞彙。
據新華社報道,防空識別區指的是一國基於空防需要所劃定的一個空中預警範圍,目的在於為軍方及早發現、識別和實施空軍攔截行動提供條件。就在10月底,多批中國軍機飛越第一島鏈前往西太平洋訓練,日本航空自衛隊就以這些軍機可能進入日本「防空識別區」為由,派軍機實施尾隨跟拍。
防空識別區不屬主權範疇
二戰後,隨著空中作戰力量的發展,特別是以高空高速為基本特徵的二代戰鬥機的發展,各國傳統的防空體系面臨較大威脅,如果還按照對方目標逼近本國領空才出動戰機攔截,時間上根本無法保證。於是在本國領空之外的公共空域(即公空)劃定防空識別區,就成了擴大預警空間、保證攔截時間的國際通行做法。
防空識別區是為最大限度保護國家安全而設立的,完全是一國的單方面行為。因此從安全角度來看,該區域劃定的範圍越大越好。通常是以一國領海基線為基準,達到陸基雷達探測的最大距離,一般要大於或等於專屬經濟區範圍,即200海里,但也有些國家劃定到了250海里外的公共空域。
按照國際通行慣例,一旦發現不明目標進入本國防空識別區時,設立防空識別區的一方將使用全球通用G波道通訊方式,向對方進行詢問和警告。同時加強雷達監控,提高防空武器系統的警戒狀態,並命令空中待戰的飛機前往這一區域,命令地面戰鬥機做好攔截準備。此外,還必須將這一緊急情況在第一時間上報最高軍事管理部門。
如果目標在防空識別區內停留時間過長,且不聽從G波道通訊警告,繼續沿防空識別區外沿飛行,且飛行速度沒有變化,但無意進入對方領空時,一般採用跟蹤飛行的方法實施監視。如果對方飛機續航時間過長,通常採取多批次輪換監視飛機的方式保持持續監視。如果不聽從警告,且航行方向直逼對方領空,則可在目標進入領空時按最高軍事部門命令,採取擊落或者迫降手段。但如果停留時間很短,按照應急預案處置,認定為「誤入」或者「無害通過」時,則不需要採取進一步強制措施。
由於「防空識別區」不屬於國際法中的主權範疇,與「領空」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因此,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任何國家不能在公空範圍內對飛行器行使「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權行為,如果在公空擊落或迫降第三國飛行器,將屬於公然違反國際法的行為。
日本預警範圍西括至台灣全島
迄今為止,全世界近百個沿海國家中,只有美國、日本、加拿大等2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這種「防空識別區」。美國是最早劃定防空識別區的國家。美國的防空識別區是在二戰後由美國太平洋總部制定,主要用於規範美國及其盟國之間的對空防禦作戰。毫無疑問,美國劃定的防空識別區是世界範圍內最大的。不過,該劃界只針對美國的盟國,不包括非盟國的國家。
作為美國的盟國,日本在美國的安排下也劃定了超出其「國際慣例」的防空識別區範圍。自上世紀70年代起,日本先後數次單方面擴大其防空識別區,將該區域向西部即中國方向擴張。
目前,日本的防空識別圈主要包括北、中、西、西南四個區塊。其中北區主要為北緯39度以北,即北海道和本州部分地區。中區為北緯34度以北的本州大部、四國部分地區和首都東京地區。西區主要包括本州西部、四國大部分和九州全部。西南區則包括了琉球地區、日本西南島嶼及東海地區。
從地圖上看,日本的防空識別區是一個巨大的五邊形,其最西部距離中國浙江省東海海岸線僅130公里,最南部與中國台灣地區的「防空識別區」呈重疊狀態。2010年日本防衛省宣佈,把原止於國土最西端的與那國島上空的「防空識別圈」擴大至該島以西台灣一側海域的上空。不難看出,日本在其所謂的領土和琉球群島周邊劃了一個圈,以此作為國家安全的第一道防線,甚至將中國領土釣魚島作為領空劃入其防空識別區範圍之內。
為強化其防空識別區的控制力,日本自衛隊於2013年決定在與那國島部署偵聽設備及雷達設備。按照該部署計劃,日本的實際預警距離已經延伸至台灣全島,這將嚴重威脅中國大陸和台灣地區的安全。
現行國際法無明確規定
從目前國際社會制定並承認的國際法來看,現行的國際法體系中對「防空識別區」沒有做出任何強制性規定,國際社會也不存在有關「防空識別區」制度的國際公約,是否建立「防空識別區」、如何劃定「防空識別區」則完全根據各個國家的國內法來確定,屬於國家自由裁量權範圍內的事項。
針對目前中國周邊的緊張局勢,有軍事專家認為,中國也應盡快劃定並公佈「防空識別區」,認為從法理的角度,這是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56條、58條等規定的所賦予沿海國剩餘權利內容的重要補充,是推進國際法對等原則及和平利用原則與我國的國家根本利益深度結合的重要舉措,也可以減少美日等國抵近偵察的及「中美南海撞機事件」,更可以減少因為抵近偵察帶來的海洋資源信息和沿海電磁信息的雙重流失,可以有效、對等與美日等國在各自防空識別區展開博弈,這本身也是宣誓了中國維護海洋主權的堅定決心和勇氣。
但也有分析人士指出,至少到目前為止,關於建立「防空識別區」的國際法還不存在,很多已經建立「防空識別區」的國家,都只是對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的相關條款進行適應本國特性的單方面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