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近日,陝西省紀委、省監察廳出台《陝西省紀檢監察機關紀律規定》,明確紀檢監察幹部不准出入歌舞廳、夜總會等高消費娛樂場所。
據華商報報道,規定要求陝西省紀檢監察幹部做到「六個嚴格」,即:
嚴格遵守政治紀律,不准有違背紀檢監察幹部身份的言論和行為。嚴格遵守群眾紀律,不准利用職權與民爭利,侵佔群眾切身利益或侵害群眾合法權益。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准越權批辦、催辦或私自干預案件處理、幹部人事等事項。嚴格遵守辦案紀律,不准瞞案不報、壓案不查,不准擅自使用辦案措施,不准隨意動用或處置涉案暫扣款物,不准私自借用涉案單位或個人財物,不准向涉案單位或個人提出與辦案無關的要求。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准洩露、擴散舉報材料及其內容,不准洩露案件調查方案和案情。嚴格遵守廉政紀律,不准利用職權和職務便利為本人或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准向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或個人索要財物、報銷費用,不准接受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貴重物品,不准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安排,不准出入歌舞廳、夜總會等高消費娛樂場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