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經公示徵求意見和修改後,昨日,省教育廳等單位正式公佈《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了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考所需的各項證明材料,以及詳細的報考手續和程序,並明確了隨遷子女資格認定的部門職責及保障措施。
據南方網報道,儘管2012年底廣東省政府辦公廳已發佈了《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提出廣東未來將對異地高考實施「三步走」,但此中如何操作,異地高考考生須提交那些證件,考生和家長仍然「蒙查查」,昨日《辦法》的出台,給了考生和家長以詳盡解讀。
《辦法》表示,符合明年和2016年及以後參加廣東省高考條件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由本人提交證明材料進行報名,各職能部門將最終審核確定報考名單。對於符合條件的考生,省內各職能部門將保障其受教育權利和升學機會。
省教育考試院介紹,廣東現有常住人口1.2億,其中非戶籍人口3097萬;常住人口和非戶籍人口均是全國第一。以廣東省為例,其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規模大、增長快、分佈集中,2012年全省義務教育階段非戶籍學生365 .4萬人,比2011年增加27 .6萬人,其中外省戶籍188.1萬人。如不設准入條件,每年將有超過20萬的隨遷子女進入廣東省內學校的高中階段就讀。
省教育考試院表示,由於關涉人口巨大,因此廣東省對於《辦法》的制定也非常謹慎,在多次調研、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意見和反覆論證的基礎上,才最終確定下來。
[具體規定]
1、報考2014年高職院校
社保、居住證累計年限截至12月10日
《辦法》介紹,作為廣東放開異地高考「三步走」的「第二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如果同時符合5項條件,從明年開始,將可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等職業學院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招生考試(即「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和高職院校對口自主招生考試)。也就是說,今年此類考生將可報名參加2014年的高考。
這5項條件分別是: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內具有合法穩定職業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持有廣東省居住證,且有效期截至當年高考報名規定時間,已連續3年以上(含3年);其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費累計3年以上(含3年);且隨遷子女具有廣東省中職學校3年完整學籍。
對此省教育考試院明確,要報考2014年廣東省高等職業學院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招生考試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對其父母即進城務工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累計年限、在廣東省持有居住證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為今年12月10日。也就是說,只要截至今年12月10日,隨遷子女的父母其繳納社保和省內居住證辦理已滿3年,並符合其他三項條件,該考生就可報名參加明年高考。
2、參加2016年高考
須在廣東省參加中考
對於廣東放開異地高考的「第三步」,《辦法》中也給出了最終解答。《辦法》規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就讀普通高中,並同時符合6項條件的,2016年起可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考。
這六項條件前四項條件與2014年報考高職院校相同,即隨遷子女的父親或母親必須在廣東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持有廣東省居住證,且有效期截至當年高考報名規定時間,已連續3年以上(含3年);其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費累計3年以上(含3年)。
但2016年要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還必須同時滿足最後兩項條件:即「在廣東省參加中考」,和「在父親或母親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階段學校3年完整學籍」。
[熱點問答]
證明有合法穩定住所 租房合同也行
問:隨遷子女證明父親或母親有合法穩定住所,須提供那些證明材料?
省教育考試院:具體包括,其父母或母親的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屋徵收(拆遷)補償協議、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
居住證未及時延期或更換 新辦期限重新算
問:如何提供父親或母親的廣東省居住證?
省教育考試院:隨遷子女的父母,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辦理居住證。考生所提交的父親或母親的廣東省居住證(在深圳市報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證),如果到期未能及時辦理延期或更換的,新辦居住證期限將重新計起。
報考名單將在學籍所在中學公示
問: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提交高考報名材料後,如何獲知審核結果?
省教育考試院:各職能部門審核考生報名材料後,在規定時間內將有關名單反饋回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各職能部門的審核結果,確定報考名單,所確定的報考名單將在學籍所在中學進行公示。對公示結果有異議並經審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不予辦理報考手續。
符合條件異地考生與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問:符合相關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否與戶籍考生同等錄取待遇?
省教育考試院:符合參加高考升學考試准入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要求辦理報名手續在廣東省參加高考的,與廣東省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不符合條件的可回戶籍地高考或在廣東借考
問: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其參加高考升學考試的問題如何解決?
省教育考試院:不符合在廣東省參加高考升學考試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須回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為保障不符合在廣東省參加高考升學考試條件的隨遷子女順利參加高考,一方面廣東省將加強與考生戶籍地的協調配合,保障考生能夠順利回戶籍地參加高考;另一方面考生若需在廣東省參加借考,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公室同意,方可在廣東省其父親或母親就業所在地市借考。
報名時,借考的隨遷子女應當出示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公室同意的有關書面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其父親或母親就業所在地市招生辦公室,辦理高考借考手續。在廣東省借考的隨遷子女應當回到戶籍所在省(區、市)參加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