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開全省會議時省長講話不超過1個小時,副省長講話不超過半個小時。會議期間,一律不安排宴請,不得組織與會人員旅遊……昨日,廣東省政府官網發佈了新修訂的《省政府系統召開全省性會議審批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部門開會不得要求地市負責人參加
此前《省政府系統召開全省性會議審批辦法》是1999年制定實施,距今已經14年。在現實生活中,多以出席的領導官銜大小、是否講話、講話時間長短來看上級對工作的重視程度。相比此前,《辦法》新增了要求以省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原則上由分管副省長出席並講話。特別重要的請省長出席並講話。省長一律不出席以部門名義召開的會議;分管副省長原則上不出席以部門名義召開的會議。
此外,一些部門開會喜歡要求各地市負責同事參會。《辦法》要求,以部門名義召開的會議只安排本系統或相關係統負責同志參會,不得要求各地級以上市、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同志參會。
住宿用房以標間為主
相比此前的規定,《辦法》對節約辦會提出了更多的要求:會議地點優先考慮價格低於會議費用綜合定額的單位內部賓館、招待所和會議室,或到定點飯店召開會議;不得到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會場一律不製作會議背景板,主席台、發言席和會場不擺放鮮花。會議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
《辦法》還要求,會議期間,一律不安排宴請,不得組織與會人員旅遊以及與會議無關的參觀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發放禮品、紀念品和土特產。
專家點評
電視電話會議落實起來不易
「其實大家都在苦於應付會議,精簡會議可節約成本,更重要的是以信息化手段減少會議。」昨日,中山大學行政法研究所所長劉恆表示,新規提出了全省性會議原則上採用電視電話會議或視頻會議形式等要求,這一要求實際上落實起來比較不容易。
今年7月,省審計廳發佈的審計報告指出,視頻電視電話會議推廣力度不足。有4個部門單位購置了視頻資產但全年僅召開電視電話會議14個,占4個部門單位總會議數的4.4%。劉恆認為用視頻等方式開會是未來的潮流,政府提出這些要求也是回應了信息網絡時代的要求。對於政府來說要改變傳統的政令傳達開會方式仍須時日。其實政令的傳達可以通過內網或者外網的公開,以書面傳達為準。
此外對於省長、副省長講話時間長短的要求。劉恆認為,實際上一個小時或者半個小時的講話信息量已經很大了,制定標準也是給不同層級幹部的示範。
會議總量
以省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每年不超過24個;以部門名義召開的會議,每年不超過1個。
會議形式
2014年全省性會議實現
1/3以上採用電視電話會議或視頻會議形式召開;
比例逐年提升至50%。
會議會期
此前全省性會議會期不超過3天,新規規定不得超過2天;以部門名義召開的不超過1天。
講話時長
在全省性會議上,省長講話不超過1小時,副省長講話不超過半個小時;大會發言人數不超過5人,每人發言時間不超過10分鐘。
與會人數
以省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人數不超過300人;以部門名義召開的不超過20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