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22日晚,(北京)市一中院微博稱,王功權承認與許志永一起策劃、煽動了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法院對王功權取保候審。
據京華時報報道,昨天18點52分,市一中院官方微博發佈稱,「王功權承認與許志永一起策劃、煽動了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他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深刻反省。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王功權變更強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審」。
2013年9月13日,曾因「私奔風波」而紅極一時的鼎輝創投合夥人和投資人之一王功權,因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北京警方以傳喚名義帶走,後被警方正式刑事拘留。此後,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批准,2013年10月20日,王功權因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被正式逮捕,目前被拘於北京市第三看守所。
據北京電視台報道,王功權表示,他曾資助許志永並在自己的微博上推出了相關事件。他承認,自己已經觸犯了法律,而且法律是最底線的規則,自己資助和幫助傳播的行為,使得自己也成為了一名參與者。他表示,自己非常後悔,對不起孩子和家庭,以後會斷絕與許志永的來往。同時,王功權表示,自己想不明白許志永作為一個法學博士,為何不肯認罪。
根據刑法第291條之規定,王功權所涉嫌的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是指,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