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昨日從省監獄管理局獲悉,廣東省武江監獄正式發函佛山市三水區公安機關,請求協助對張海執行收監。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張海,健力寶原董事長,因犯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於2005年4月30日被逮捕,2008年9月12日廣東省高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 10年。2010年6月、12月,張海因檢舉揭發他犯余罪和發明「汽車前後雙視鏡」實用新型專利分獲立功和重大立功獎勵,獲取減刑4年1個月28天,於 2011年1月26日刑滿出獄。經查,張海用來立功的破案線索信息是賄賂而來。他委託律師代其賄賂佛山看守所有關工作人員獲得破案線索,進行檢舉揭發。而所謂國家專利,也是張海「冒名騙取」的。該專利是張海指使他原公司一名工程師設計,並通過專利代理公司運作申報的。目前,監獄機關已經撤消了張海的立功和重大立功,韶關中院據此撤銷了張海的兩次減刑裁定。依據法律規定,張海仍有4年1個月28天余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