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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獎李娜80萬 律師促公開依據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02-02]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日前,深圳律師龐琨向湖北省政府申請信息公開,希望公開獎勵李娜80萬元的法律依據、資金來源和審批流程。

據法制晚報報道,2日上午,龐琨接受《法制晚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我覺得這樣的獎勵有違財政公共性的政策和財政支出的基本倫理。」

1月27日上午,拿到職業生涯第二座大滿貫獎盃的李娜抵達家鄉武漢,中午就收到了湖北省政府送來的80萬元獎金大禮包,新聞一經曝光就引起了強烈關注和激烈爭論。

在某網站對此進行的調查中,6成以上的人表示,「用公共財政的錢去獎勵似有不妥」,但也有網民認為,「李娜創造歷史理所應當」。

官方:按去年全運會獎勵標準

李娜回國後領受湖北省政府獎勵80萬元的照片今天還在各大網站上流傳,針對網友的質疑,湖北省體育局負責人對媒體記者表示,這是執行去年全運會冠軍的獎勵標準。

湖北省體育局局長胡德春澄清,湖北省獎勵李娜的80萬元並不是亂花錢,「對冠軍進行獎勵,這是有政策依據的。從這次獎勵李娜的金額來說,我們是執行去年全運會冠軍的獎勵標準。」

「李娜這次在澳網奪冠,是含金量很高的世界冠軍,依照湖北省的冠軍獎勵標準給李娜發獎金,沒有任何違規的問題。不光是李娜,任何一個世界冠軍或全運會冠軍,都會得到政府獎勵,我們都是按照政策辦事。」胡德春說。

律師:有違公共財政政策精神

記者瞭解到,龐琨寄給湖北省政府的信息公開申請表提出四點公開事項:一是獎勵給李娜80萬元人民幣的法律依據;二是獎勵李娜80萬元人民幣的獎金來源;三是80萬元獎金的支出是否符合省政府財政預算支出,最後一點是80萬元的獎金支出是否有合法的審批手續。

「作為納稅人和關心李娜的體育迷,有權瞭解李娜收取此獎金的正當性。」龐琨告訴《法制晚報》記者。

龐琨表示,他也是非常喜歡李娜的球迷之一,「包括我在內的很多公民對這80萬元的來源還是存在疑問,有沒有合法的行政審批手續,這樣的獎勵有違財政公共性的政策和財政支出的基本倫理。」

對於湖北省政府的解釋,龐琨認為有兩個問題需弄明白,一是這樣的獎勵是否符合它(湖北省體育局)所謂的「政策」,二是這個政策是否符合財政支出的要點,也就是政策本身合不合法。

「就算這個政策是合法的,這麼快,有沒有履行財政預算委或財政局的審批手續等程序,還是先拿出再說?這些問題弄清楚對社會有好處,有利於規範對體育或其他方面做出貢獻的人才獎勵。」龐琨說。

      責任編輯:晨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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