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泰國刑事法院5日下午向19名反政府示威領導人和核心成員發出逮捕令,但警方尚未決定實施逮捕的具體時間和方式。圍繞尚無結果的國會選舉及反政府集會示威,反對黨民主黨和執政黨為泰黨同時指責對方違憲,並尋求解散對方政黨。
兩派對峙 19人被下逮捕令
據南都報道,泰國刑事法院當天以違反緊急狀態法為由向包括素貼在內的19名集會領導人和核心成員發出逮捕令。法院表示,證人、證物及視頻資料顯示這19人有勾結、鼓動及支持破壞緊急狀態法行為的嫌疑,逮捕令有效期為1年。
泰國看守政府勞工部長、維穩中心負責人差林5日表示,希望素貼及其他嫌疑人能夠自首以避免實施逮捕時發生流血衝突。但差林拒絕透露警方的逮捕計劃。
泰國刑事法院已於去年底以煽動群眾佔領政府機構、損害公共財產等罪名,先後兩次向素貼發佈了逮捕令,但警方一直沒有對其實施抓捕。
兩黨互相攻擊
執政黨為泰黨5日向選委會提出申訴,要求解散民主黨並在5年內禁止其執行委員從政。為泰黨發言人邦邦說,有證據顯示反政府集會領導人及核心成員與民主黨存在緊密聯繫。此外,民主黨黨首阿披實曾於去年12月帶領民主黨議員集體從國會辭職以向英拉政府施壓,並抵制本月2日舉行的國會選舉。在這兩點上,民主黨沒能履行政黨的職責,違反憲法第94條。
與此同時,民主黨向憲法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決此次國會選舉無效並解散為泰黨。民主黨發言人差瓦儂認為,看守總理英拉和為泰黨在選委會建議延期的情況下依然極力推動國會選舉是為了保有政治權力,此行為違反憲法第68條。該條憲法規定,禁止以違憲手段獲取政治權力、觸犯君主立憲制政體,如果有政黨採取這種手段,可判處解散該政黨且在5年內禁止該政黨執行委員從政。
國會選舉 補投很難如期舉行
泰國選舉委員會5日公佈此次國會選舉正式投票率為46.79%,共2010萬選民參加投票,其中16.57%的人投棄權票,此外還有12%的選票無效。但以上數據沒有把完全無法舉行投票的9個府的選民計算在內。
選委會將於6日舉行會議探討尚未解決的問題,還將參考法律專家的意見考慮是否為無法投票和沒有候選人註冊的選區舉行補投。選委會原計劃於本月23日為1月26日的提前投票舉行一次補投,但選委會主席素帕猜4日表示,鑒於目前局勢,補投很難如期舉行。素帕猜還說,如果憲法法院判定本次國會選舉無效,選委會可立即組織重新選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