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2月7日消息,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對此,經濟學博士、北京大學教授鄭偉對記者表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合併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但要注意不要誤讀該政策。
鄭偉表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合併相對比較容易,首先,從制度層面來看,這兩種保險的制度框架基本一樣;其次,從法律層面來說,2010年通過的《社會保險法》就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併實施。」
我國部分省市目前已經完成了上述並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李忠1月24日曾表示,全國已有15個省份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據瞭解,我國目前社會養老保險主要分為四種:事業單位、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鄭偉教授特別提醒,此次合併的是後兩種養老保險,不要誤讀為前述四種養老保險合為一種。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並軌涉及的不僅僅是養老保險制度本身,還牽扯到事業單位的定位等等其他行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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