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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江南張蘭等企業家扎堆移民島國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02-12]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購買40萬美元的房產,或向糖業多元化基金會捐款25萬美元,你就可以跟多位中國上市公司的老總成為鄰居,拿到聖基茨護照。」香港康貴移民的馮先生仍在不遺餘力地向企業家們推薦這個加勒比小島國的移民服務。

據法制周末報道,隨著美國、加拿大等熱門移民國的移民政策不斷變化,移民到這些國家變得越發困難,因此許多國內的富豪在選擇移民國時越來越謹慎。而因為商務部「10號文」(2006年,商務部與其他5部委聯合出台了《關於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簡稱「10號文」。其中規定,紅籌上市模式中企業和個人前往境外設立公司必須到商務部報批。)的緣故,一些小型移民國也在逐漸顯露頭角。其中,聖基茨和尼維斯聯邦無疑是赴港上市企業家們的移民新寵。

究竟這些被移民中介稱為「中國上市公司老總首選移民國家」的島國有怎樣的吸引力,能讓包括俏江南董事長張蘭、和諧汽車董事長馮長革等眾多企業家趨之若鶩?是其自身的魅力使然還是時勢造英雄?其倍受追捧的背後,體現的又是商務部「10號文」怎樣的尷尬?

投奔島國為上市

一步到位,條件寬鬆,投資額低……都是移民中介們常掛在嘴邊的聖基茨移民優勢。然而這些對急求上市的移民企業家們來說,或許並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2012年年中的時候,聖基茨接納的中國移民還不到20人,如今這個數字已經翻了幾倍,其中很多上市公司的客戶都說自己是被逼上島的。」馮先生對記者透露。

企業家們口中所說的「被逼上島」,其實與之前中國上市行情的大環境有關。由於2013年中國概念股在美國股市屢遭集體做空,而中國內地股市IPO也曾一度暫停,此時香港股市就成為了內地企業上市融資的首選。然而,想在香港上市並不簡單,其中一條不成文的「慣例」就是必須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目前,全球絕大多數國家都對移民有著『移民監』的要求,也就是說要想移民就要像坐監獄一樣不能長期離開要移民的國家,時間一般以4到10年為限。這對急求上市、公務繁忙的中國企業家們來說顯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一位正在北京辦理移民手續的某互聯網企業負責人郭新飛對記者表示。

因此,在全球200多個國家中,尋求上市的中國企業家越來越多地扎堆於聖基茨,這也得歸功於這個加勒比小島獨特的移民政策。

綜觀全球,只有3個國家對於移民沒有上述要求,聖基茨就是其中之一。郭新飛告訴記者,自己曾對比過3個不設「移民監」要求的國家,其中只有聖基茨屬於英聯邦國家,絕大多數國家對於該國公民免於簽證,更加便利。而且,該國對公民境外收益免稅,即使今後股權變現、繼承、轉讓,也不用繳納任何稅收,這無疑切中了企業家們的需求。幾經權衡,他最終和大多數企業家一樣選擇投奔這個島國。

「這樣的移民客戶不在少數,他們從不在島上常住,也無心欣賞當地怡人的風景,僅僅是需要一個移民身份而已。」馮先生告訴記者。即便如此,企業家們的移民之旅仍充滿無奈。儘管中國老闆們獲得了該國國籍,卻並非成為了真正的移民,僅僅是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非完全公民」身份;而由於中國並不承認雙重國籍,因此中國企業們取得外國國籍的同時,也代表著放棄中國國籍,以及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國內政治榮譽的機會。

「不光是這樣,如果未來涉及到礦產、能源等關乎國計民生的產業的投資,也可能因為企業家是外國人而喪失投資機會,這些都是企業家們不願意面對的。如果不是形勢所迫,沒有人會出此下策。」郭新飛歎道。

「10號文」大山難翻越

究竟是怎樣的形勢,讓移民成了尋求上市的「慣例」?

「答案就在『10號文』裡。」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壽雙表示。

對於民營企業家們來說,為求企業發展而尋求上市融資不足為奇。然而為了避過層層審批,民企此前普遍採用紅籌模式奔赴海外上市融資。直到2006年「10號文」的出台。

用上市企業家圈子裡的話來說,「這一政策,讓守法企業不知所措,對違規企業形同虛設。」李壽雙告訴記者,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它為所有尋求海外上市的民企設置了一堵「玻璃牆」,明明有路可走,卻沒有任何一家企業能走得通。而另一方面,面對大量不經審批、強冒違規風險海外上市企業,這一法規出台以來卻從未追究、處罰過任何一家公司。

也正因此,當去年國內股市IPO暫停,美股市場被做空狙擊時,中國企業家們開始轉戰港股市場。只是令他們沒想到的是,在國內形同虛設的「10號文」在港股市場中卻變成了難以逾越的大山。

「曾經有不少客戶遇到過這種麻煩,最後才來選擇移民。」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移民律師楊平對記者回憶道,「這些客戶有的曾有在美股上市的經驗,有的是首次尋求上市融資,但他們都被擋在了港股之外。」

楊平告訴記者,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香港遵從中國內地法律,交易所有著否決企業的權力,任何企業上市若不符合中國法律就會被香港聯交所否決。這對企業來說,意味著為籌備上市所支付的律師費、審計費、投行費用等數千萬元的成本將打水漂兒。而從「10號文」出台至今,還沒有一家內地企業獲得過審批,因此無人能輕易登陸港股市場。

然而民營企業家們並沒有放棄,為了登陸港股,他們各出奇招,繞道而行。從持續嘗試獲取審批到架構繁雜的海外子公司以繞過監管,但效果都不盡如人意。最終,大家無奈的發現,想要繞過這一封堵國人的政策,只能變成外國人。而這,正是造就聖基茨成為上市企業家移民首選的東風。

「為了上市而放棄國籍曾引起國人的議論,然而這些企業家放棄國籍時的踟躇和無奈只有我們看在眼裡。」馮先生透露道。

多輸局面何時休

「根據『10號文』規定,商務部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只在一年內有效。而對客戶來說,往往從私募到上市成功就至少要一年半的時間。這讓幾位原本想依法尋求海外上市的客戶打消了念頭,最終選擇移民。」楊平舉例道。他認為,企業IPO的主動權如果不由自己掌握,即使「10號文」始終在嚴格執行,也會讓政府因強行干預而背負政策和市場的雙重風險。

此外,郭新飛還告訴記者,通常一家公司想要採用紅籌方式在境外上市,基本上會有如下幾步:國內股東在境外設立離岸公司;境外離岸公司通過併購或換股的方式收購國內公司;重組完成後,以境外離岸公司為上市主體申請上市。

然而根據「10號文」的相關規定,從在境外設立離岸公司後收購國內公司的重組過程,到特殊目的公司在境外上市交易,都要通過商務部乃至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這實際上增加了企業境外上市的難度,甚至可以說是堵死了關聯併購、換股併購等主要海外上市的必經之路。因此,至今為止這些規定的申請與審批在實踐中仍鮮少啟動,相反卻讓更多郭新飛這樣的民營企業家改變了企業走出去的念頭,而是先讓自己的國籍「走了出去」。

在李壽雙看來,回顧「10號文」的出台不難發現,儘管不乏商務部、證監會、國資委、外匯管理局、工商局和稅務總局等眾多監管部門的身影,但卻始終缺乏被監管方的意見,而沒有來自企業的有效制衡,政策往往缺少可操作性。

儘管業界對於「10號文」限制民企海外上市不斷進言,但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對記者表示,近期仍未聽聞商務部調整這一政策的任何消息,至於何時會作出調整,政府的決策還必須考慮全局。

目前,中國股市正從審批制向註冊制過渡。楊平呼籲,希望政府部門能及時對「10號文」的內容以及執行進行調整,為企業開闢通暢、合法的海外上市路徑,以免因為一紙文件逼走眾多企業家的現象愈演愈烈,造成企業增加時間成本和市場風險;政府喪失對移民企業家監管的權力;社會因企業資產轉移到國外而得不到稅收反哺的多輸局面。

      責任編輯: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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