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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督察暗訪組清理「訓誡中心」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02-15]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2月14日,由河南省公安廳、信訪局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組成的9支督察組和兩支暗訪組已奔赴河南各縣(市)區,對各地「非正常上訪訓誡中心」清理整改情況進行拉網過篩式督察和暗訪。

據新京報報道,督察組的任務是不僅要督促各直轄市及各縣(市)區立即取消非正常上訪人員訓誡場所,還要調查摸清原有的訓誡場所的底數、運行情況及存在哪些突出問題;對有違法違規行為的要認真調查處理;幫助各地正確對待媒體監督和社會監督,認真總結反思過去幾年對非正常上訪人員的訓誡教育工作,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

針對媒體報道河南多地存在「非正常上訪訓誡中心」,質疑其成了變相的勞教所,2月13日晚,河南省委政法委、省信訪局做出回應稱,訓誡中心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規定。相關部門連夜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整改,全面徹底排查,取消各種形式的非正常上訪人員教育訓誡場所。

故事

被訓誡老嫗釋放回家

昨日,正月十五,張鳳梅在春節最後一天回到家。

「南陽臥龍區非訪訓誡教育中心」(後簡稱訓誡中心)的工作人員將她放在家附近,讓其自行回家。此前她在這個中心被關押5天,引起社會關注。

新京報記者第一時間採訪了張鳳梅還原她兩次被非法「訓誡」的經歷。

為楊金德案一家人赴京上訪

去年4月起,張鳳梅帶領一家到北京上訪直到今年春節。

張鳳梅二兒子楊金德涉黑案於2011年11月二審宣判,楊金德被判處18年。此案審理期間,「楊金德遭刑訊逼供,與狼狗同籠」的報道引起輿論關注。

隨後,張鳳梅以楊金德兩次庭審躺在地上聽審,病情嚴重為由,要求河南第二監獄出具楊金德入獄時的體檢報告,並給其治病。

被拒絕後,70歲的張鳳梅帶著90多歲的母親,大兒子楊金友、三兒子楊金國和38歲的小女兒楊金芬到北京,頻繁到多部門上訪。

其間張鳳梅一家被南陽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門押送回當地6次,但每次都很快返回北京繼續上訪。

救護車接訪九旬老太

張鳳梅說,去年7月19日,第二次被接訪,因為她90多歲的母親也在上訪之列,南陽當地還專門派救護車和醫生隨行。

1月4日和2月9日,最後兩次被接回南陽後,張鳳梅分別被「訓誡」了10天和5天。

張鳳梅說,她患嚴重的糖尿病,每天喝很多水。1月4日在押送的車上,她被禁止吃喝,在要求上廁所時,被告知直接尿褲子裡。

張鳳梅說她最後才求到一個塑料袋,當著車上多名男子的面往塑料袋裡撒尿。

楊金芬還稱曾於11月12日被接訪人員在途中毆打。

首次訓誡被嚇哭

張鳳梅說,1月4日被送回南陽後,她先被關在訓誡中心。第二天被帶到臥龍區某醫院5樓的病房。這個樓層空無一人。

據張鳳梅描述,由於害怕,她趴著窗戶一直哭到半夜,並央求被關在有人的房間。但直到違心答應不再上訪後,她才被移至三樓。

據南陽市公安局光武分局後來對家屬表示,這10天的關押是「訓誡」,但未出示手續。

在關押期間,張鳳梅說,有看守人員告訴她,如果她不再上訪,他們就放其回家,否則就會拘留她。這句話得到南陽信訪部門某工作人員證實。他說,按照河南對待非訪人員的內部規定,首次訓誡,二次拘留,三次勞教。

被訓誡或因拘留所拒收

2月9日,張鳳梅單獨出去上訪,被接訪人員押送回南陽。張鳳梅說,這次押送她的人都穿著公安制服,帶著武裝帶和警棍。到了南陽後,她被關進永安路270號的訓誡中心。

張鳳梅說,2月11日,她被帶到南陽市拘留所,手續全部辦好。拘留體檢發現她血糖超高,拒絕接收。而後她又被拉回「訓誡中心」。

在訓誡中心的5天內,張鳳梅說自己每頓飯都吃稀飯和麵食。她說自己有嚴重糖尿病,不能吃麵食,要求吃煮白菜,但被拒絕。

記者昨天給南陽臥龍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信訪局長等領導打電話、發短信求證張鳳梅的說法,但均未得到回應。

回應

南陽臥龍區訓誡中心摘牌

昨日早晨,「南陽臥龍區非正常上訪訓誡教育中心」的牌匾被摘下。中午,在訓誡中心被關押了5天的河南南陽市民張鳳梅被釋放。但對於「訓誡」關押張鳳梅兩次15天,當地政法委等有關部門,沒有給其任何說法。

七旬老嫗被釋放

前日晚,河南省政法委、信訪局連夜下發通知,稱訓誡中心不合法,要求各地清理。昨日晨,關押七旬女子張鳳梅的「南陽臥龍區非訪訓誡教育中心」摘牌。

關於張鳳梅被訓誡的問題,據南陽臥龍區政法委一工作人員稱,對於非正常上訪的人員,北京市公安機關出具訓誡書,然後將人移交給地方,讓地方進行處理。至於如何處理,則由執法職能部門決定。

此外,他說,按照河南省相關規定,對於非訪人員,第一次訓誡,第二次拘留,第三次勞教。

臥龍區群工部(信訪局)副部長季兆哲說,北京警方出具訓誡書,人移交給地方,地方就會訓誡。

昨日訓誡中心摘牌,該中心工作人員說,政法委當日上午開會研究,貫徹省政法委的緊急通知,最終決定摘牌放人。

張鳳梅說,當日上午,訓誡中心要放她回家,她要求給她一個關押5天的說法。但工作人員沒有給其任何說法,數十人強行將她拖上車,將其放到離家數百米外的大街上即離開。

張鳳梅的三兒子楊金國說,母親被關押到釋放,都沒有通知他們家屬。昨日母親放回家,家裡沒人,門鎖著,母親借鄰居電話,才通知他回家開門。

當地政法委要撇清責任

昨日,記者在南陽市臥龍區政法委會議室門口,聽到臥龍區政法委書記李宛生對訓誡中心與政法委關係的講話。

李宛生說,訓誡中心是依據上級精神成立的,訓誡張鳳梅有依據,至於該不該通知家屬,是另外一回事。

至於什麼是上級精神,他說,「只要是比我級別高的上級,都是上級精神。」

李宛生還提到,訓誡誰、該不該訓誡是職能部門的事,政法委的工作職責就是做好監督協調,不管具體工作。

而南陽市臥龍區群工部(信訪局)副部長季兆哲說,訓誡中心按照有關規定成立,由政法委負責。區政法委副書記擔任訓誡中心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官員稱處理非訪為難

對於關押訓誡張鳳梅,訓誡中心的工作人員也表示十分為難。其中一工作人員稱,他也覺得關押張鳳梅不合理,但領導要求,他們不得不執行。

另外,對於訓誡看護,當地也有規定,訓誡中心必須安排人按照1:4的比例,訓誡一人,不少於4人陪護。並要求非訪人員從思想上認識到非訪不合法,今後不再非訪。被訓誡人員何時認識到非訪錯誤,並承諾不再非訪,才會放人。

另外,還要跟被訓誡人員說清楚,如果非訪而不經正規渠道反映的問題,當地政府推遲解決。

當地一名幹部稱,對於非訪人員的處理,當地也不想訓誡。但目前的體制就是,非訪人員在上級部門有非訪行為,上級機關立即通知地方接人,出具一份訓誡書,人交給地方,該如何處理由地方決定。

      責任編輯:Jos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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